关于江苏省2023年第2期药品质量的通告
6月14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苏省2023年第2期药品质量的通告。依据年度抽检工作计划安排,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中发现的3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予以公布。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江苏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
| 3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2023年第2期) |
| 序号 |
药品通用名 |
检品来源 |
标示生产企业 |
批号 |
药品规格 |
检验机构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备注 |
| 1 |
天冬 |
宝应县仲景大药房(普通合伙) |
江苏东莲药业有限公司 |
20201217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
| 2 |
通草 |
泗阳中山医院 |
安徽友信药业有限公司 |
190501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鉴别:显微特征 |
外省局回函该企业未生产销售过该批次产品 |
| 3 |
炒酸枣仁 |
泗阳中山医院 |
安徽友信药业有限公司 |
210401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外省局回函该企业未生产销售过该批次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