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 群 孙林美 本报记者 薛庆元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无锡市有关部门获悉,为了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难题,该市出台了《无锡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明年3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首次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到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无锡是一座具有2500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85处、工业遗产34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69项。随着众多历史文化遗产先后被发现、保护和修复,越来越多的历史文化遗产被开发成文化产业或休闲旅游产业,许多珍贵文化遗迹遭遇不同程度的破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矛盾逐步上升。
针对这些情况,《条例》提出了保护性利用概念,即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利用。据介绍,国内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表明,保护性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不但能刺激当地经济增长,对遗产本身的自觉性保护也起促进作用。
据了解,近几年来无锡的文物保护性利用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如该市崇安区的阿炳故居修缮之后,以原汁原味的风貌向世人展现阿炳一生;原滨湖区政协小楼依托文昌轩举办书画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等系列的大型展览活动,观众达万余人次等。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情况相关单位的责任;对在建设生产活动中发现地下文物,《条例》要求立其即停止施工或者生产,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据记者了解,随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外延和内涵全面扩大,新出台的《条例》将保护范围相应扩大到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个历史文化遗产范围。与此同时,《条例》还规定,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确认、登记,建立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并要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定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对于社会力量对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或者进行交流与合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政府要给予鼓励和支持。
“能把非遗文化在民众中传播开来、流传下去,就达到了传承的效果。”有关人士认为,有了法律的保障,可以减少“非遗”产品因为过度商业化而导致传统技艺退化、变质和流失,一些逐渐淡出人们生活的传统文化艺术因为民间力量的加入,得以及时获得抢救。
据悉,为培养全社会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风气,《条例》还规定,对民间收藏者举办的各类文化展览活动将放宽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承办博物馆、陈列馆等收藏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