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香港、澳门三地联合发布旅游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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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网·江苏频道 (2010-2-10) 来源:本网原创 |
春节将至,江苏省消费者协会、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向即将或准备赴港澳旅游购物的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方面事项:
一、慎选旅行社、详签旅游合同。
消费者一定要选择经过国家旅游局核准的、具备境外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切勿盲目追求低价位,避免误入“购物团”。
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必须包括旅游过程中的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日程安排,旅游过程中是否有自费项目、违约赔偿等。同时消费者应要求旅行社提供详细行程表,并事先明确旅游景点是否有购物安排。
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尤其是贵重商品时,应谨慎选择商家,保存所有收据。
在香港购物时应首选带有“优”和“正”等标志的商家。香港旅游发展局有“优质服务计划”,按照该计划,商家必须达到优质水平才能获得优质证书,被认可的商家贴有“优”和“正”字标识,他们须保证明码实价,货真价实。消费者如欲进一步查询“优质旅游服务”计划认可零售商户、餐馆及旅客住宿服务的资料,可致电旅游热线:(852)25081234或登录香港旅游发展局网站(http://www.discoverhongkong.com/china)进行查询。
对于由旅行社组团赴香港旅游购物的消费者,如果是由香港旅游业议会属下的会员接待单位带往特定商号(即定点)购物的,可享有自购买日起计六个月内百分百退款的安排。消费者可通过旅行社或旅行团的导游安排退款(惟上述规定不适用于自行来港的内地旅客或到其它店铺购物)。详情可以登录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特别为内地旅客而设的“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 (http://shopsmart.consumer.org.hk/shopsmart/cn/) 进行查询。
在澳门购物应首选“诚信店”、“加盟商号”。“诚信店”是澳门消委会向一年内没有投诉记录的“加盟商号”授予的荣誉称号,并获中华全国工商联旅游业商会认可。目前澳门共有1200多家得到认可的“诚信店”,消费者可在http://www.consumer.gov.mo/c/certshop2.asp查询店号名单。如发现在“诚信店”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可向澳门消委会或中华全国工商联旅游业商会投诉,并可于14天内获得如:退款、换货或提交消费争议仲裁中心百份百解决争议等保障。
消费者应妥善保存好旅游合同,交费收据,购物凭证等各种证据,以确保凭证投诉,依法维权。
三、发生消费纠纷的解决方式。
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在港、澳期间,可以向香港消委会、澳门消委会投诉。消费者回到江苏后,也可向江苏省或各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投诉,省及各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将及时转呈香港消委会、澳门消委会处理。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 投诉电话:(025)86630315
网址:www.js315.gov.cn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电话:(852)29292222
网址:www.consumer.org.hk
澳门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电话:(853)89889315
网址:www.consumer.gov.mo
二O一O年二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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