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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副主任柏苏宁:切实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中国消费网·江苏频道 (2010-3-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柏苏宁在会议上发言

■孙林美 本报记者 薛庆元

  近年来,江苏省各级消费者协会不断提升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得到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和高度信任。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柏苏宁。

  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的重要内容,您作为江苏省消协名誉会长,能谈谈江苏省各级消协组织近年来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吗?

  答: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近年来,江苏省各级消协组织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确立的以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体系、消费维权救助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消费维权三大体系建设目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切实提高维权工作效率和水平。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有各级消协组织142个,全省依托工商分局建立基层消协分会782个、农村行政村维权投诉站15198个、城市社区维权投诉站4356个。维权组织遍布城乡,形成网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消费维权救助体系建设方面,全省各级消协建立了突发性重大消费者投诉处理应急预案机制,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消费纠纷工作模式,提高消协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建立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机制,推广“投诉不出门店”活动,促进消费和谐;大力推进司法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解决机制。

  在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方面,全省各级消协建立了新闻通报机制;建立了调查员制度,强化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的话语权;规范消费投诉不良信用记录与披露制度,增强对企业不守信行为的威慑和约束,减少企业失信行为的产生;建立了消费维权提醒机制。

  在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方面,20多年来,全省各级消协共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万余次,接受消费者咨询270余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0余万件,解决率97%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亿余元。建立消费教育基地,把“三送”、“五进”活动继续推向深入。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开展分类教育,目前,全省设立消费教育学校(中心基地)273所,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

  应该说,江苏省消协组织为宣传贯彻《消法》做了大量工作,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和高度信任,消协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在不断提高。

  问:江苏省作为沿海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人民群众的消费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江苏省人大在推动完善相关维权法规建设上有何举措?

  答:江苏省人大、省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完善地方维权法规建设。早在《消法》正式颁布前半年多时间,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就成立了全国首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这一特殊的消费维权机构为消费者积极维权提供强大的动力。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后,江苏省又是全国最早着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省份之一,省人大于1996年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消法〉实施办法》,这是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江苏省〈消法〉实施办法》率先将医疗卫生、房地产等热点行业纳入消费维权法规的调整范畴,并对《消法》中的“三包”规定、消费欺诈认定、举证倒置适用范围作出了更明确、更细化的规定。经过14年的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这部地方法规已经成为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消协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目前,《消法》修订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的5年立法规划,江苏省人大和省消协积极参与配合,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针对消协组织自身性质职能定位、代表群体提起公益诉讼、建立特殊消费者的保护制度,以及规范预付式消费、非现场销售等热点问题,积极提出制度和政策建议,推动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的相互衔接。

  问:在今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下,您对江苏省各级消协进一步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努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和水平方面有何期待?

  答:江苏省各级消协要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悉心调研、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努力开创新局面。

  第一,要服务江苏民生需要。“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强调了消费维权工作要积极服务扩大内需。去年,江苏经济发展经受住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考验,各级消协组织要积极应对新形势,切实把消费维权工作与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消费教育,积极引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着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第二,要提高依法维权能力。消费维权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江苏省各级消协组织要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熟练掌握《消法》、《江苏省〈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积极推进《消法》修订完善工作,在维权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最大限度上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第三,要切实加大维权力度。各级消协组织要在方便维权和预先防范上下功夫。目前,江苏全省“一会两站”覆盖率超过了85%,必须充分发挥其运行效能,既要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把消费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又要进行综合分析,善于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预先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努力创造更加和谐的消费环境。

  (本文图片由江苏省人大提供)
编辑:江消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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