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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

2017年第一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二)
江苏消费网 (2018-01-11) 来源: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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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蚕丝被

 

2017年5月至6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4252-2009《蚕丝被》等检测依据,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蚕丝被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抽检范围涉及连云港、泰州和徐州等3地。检测项目为使用说明(标签标识)、禁用偶氮染料、甲醛、pH值、纤维成分和含量、耐汗渍色牢度(酸碱)、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填充物品质、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填充物含油率等11项(详见表1)。涉及标称百丽丝、宝缦、北极绒、罗莱、富安娜等15个品牌。共计抽查40组,经检验,合格36组,合格率为90%。具体见附件1:2017年第一阶段蚕丝被抽检结果汇总表。

 

表1、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组

合格组

不合格组

合格率%

蚕丝被

使用说明

40

39

1

98

禁用偶氮染料

40

40

0

100

甲醛

40

40

0

100

pH值

40

39

1

98

纤维成分和含量

40

39

1

98

耐汗渍色牢度(酸碱)

40

40

0

100

耐干摩擦色牢度

40

40

0

100

耐水色牢度

40

40

0

100

填充物品质

36

36

0

100

含油率

36

36

0

100

质量偏差率

36

34

2

94

 

 

一、质量分析

本次抽检,共4组不合格。下面逐项分析:

1.使用说明。经检验,共有1组的蚕丝被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说明是产品的组成部分,上面的内容应如实的介绍产品,提供的产品信息是为了帮助用户能够正确的使用和维护产品。2017年7号国家标准公告发布,原强制性标准GB 5296.4-2012正式变更为推荐性标准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其内容保持不变,要求:产品上应标有制造者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成分及含量、洗涤护理、执行的产品标准等等内容,标注的内容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还应提供可永久附着在产品上的耐久性标签。而提供足够的产品信息及洗涤和维护的方法,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户能够更加正确的使用和维护蚕丝被。蚕丝被标准GB/T 24252-2009中要求蚕丝被应注明纯蚕丝被或混合蚕丝被,填充物还应区分长丝绵、中长丝绵、短丝绵,这些信息建议在标签上标注清楚。此次抽检使用说明主要不合格体现在纤维成分及含量标注错误、维护/洗涤方法标注错误、产品标准编号标注错误、使用说明上未标注产品安全类别等。这些重要的信息错误,会误导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和维护蚕丝被。

2.禁用偶氮染料。经检验,此次抽查的蚕丝被类商品均符合标准。禁用偶氮染料主要检查一定条件下还原裂解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这些芳香胺已被证实或被怀疑对人体具有致癌性。该项目是纺织类产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如果检出量超过20mg/kg的限量,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甲醛。经检验,此次抽查的蚕丝被类商品均符合标准。蚕丝被类商品的使用说明上标注为B类(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甲醛的含量应符合不超过75mg/kg的要求;标注为C类(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甲醛含量应符合不超过300mg/kg的要求。

4.pH值。经检验,有1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pH值主要检查经整理后残留在纺织品上的酸、碱物质的多少。pH偏高或偏低,不仅对纺织品本身的使用性能有影响,而且在纺织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带来一定的危害。pH值是衡量服装酸碱程度的指标。人体皮肤呈弱酸性,为防止病菌的侵入,服装的pH值在微酸性和中性之间有利于保护人体皮肤健康。pH值超出标准范围,过高过低都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的平衡,易导致过敏性皮炎等疾病。

5.纤维成分和含量。经检验,共有1组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纤维成分及含量是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重要指标,纤维含量标识标注不准确一方面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选购,另一方面蚕丝被中所含纤维种类与蚕丝被的价值息息相关,标识不正确会影响消费者对于产品价格的判断。此次抽检主要不合格在于,纤维成分和含量的实测值与使用说明上描述不符。例如抽查编号为1705465的蚕丝被这一单中生产企业已经将填充物100%桑蚕丝的成分标注正确了,但是在使用说明上却未标注胎套面料的成分,有标注不明确的现象。产品的成分含量与标注不符,原因主要是企业对产品使用说明、标识标注不够重视,不能做到对原料或产品进行逐批检验,因此不能正确标注。

6.色牢度。经检验,此次抽查的蚕丝被类商品均符合标准。主要检查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挤压、摩擦、水洗、雨淋、汗浸、曝晒等)作用的褪色(沾色)程度,是纺织品的一项重要指标。色牢度太差的产品在穿着过程中,其中的染料脱落有可能通过皮肤上的汗液等吸收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另一方面,色牢度太差的产品,影响产品本身使用的美观,还会沾色在同时其它衣物上,因此普遍受到消费者的关注。

7.蚕丝被填充物相关项目

填充物的品质、含油率、质量偏差率三个测试项目是蚕丝被产品重要的品质指标,这三项指标也是蚕丝被产品的价值体现,是消费者最为关心和关注的。

填充物品质测试36组,此次抽查的蚕丝被类商品均符合标准。填充物中如果含有荧光增白剂,会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本身色泽好,从而掩盖产品真实色泽。同时含有荧光增白剂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对人体有一定危害。

填充物含油率36组,此次抽查的蚕丝被类商品均符合标准。含油率高的产品比较容易有不良气味,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降低产品的使用寿命。

填充物质量偏差率36组。经检验,共有2组蚕丝被产品填充物质量偏差率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基本是因为产品重量未达到标准要求,也是就俗话说的短斤缺两。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蚕丝被产品的最终质量等级以其各项要求中最低等级判定,低于合格品的为不合格品,不合格的应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才能作为处理品出厂。

二、原因分析

此次抽查,蚕丝被类的商品抽查合格率达到88%,合格率较高,但仍存在些许不合格情况,其主要原因如下:

1.本次抽样主要针对蚕丝被类商品, 从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此次所抽检蚕丝被品牌大多为知名品牌,如梦洁、堂皇等,大多知名品牌企业内部均有品质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足够重视,入库和出库均有质检,故合格率较高,不合格的产品大多为小型企业生产,产品质量问题相对较多,这类企业内部品控管理有待提高。

2.由于抽样时检验人员参与,在抽样过程中根据经验有针对性地选择样品。这种做法便于提高产品监测实效,能够发现较多不合格产品,但也导致本次抽查的产品的不合格率不完全代表所抽样地区蚕丝被类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3.部分蚕丝被销售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对于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只做简单的入库和台账销售记录,缺少对蚕丝被的来货检验与监督机制,给不合格产品的流通带来了便利。

三、消费警示

1.消费者在购买蚕丝被类产品时,应选择有信誉的购物场所并留存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选购蚕丝被应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如成分、厂名厂址等,特别是蚕丝被产品由于价值较高,更应该关注标识中关于重量、等级、纤维含量等重要指标。

3.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近距离闻一下是否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如果存在刺激性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有异味等质量问题,如果是蚕丝被产品有可能含油率指标不符合要求。对新购买的服装应洗涤后再穿着,需要注意的是蚕丝被产品不能水洗。

4.在购买过程中,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该产品的检测证书,并且注意商家检测证书是否为权威检测机构提供,如若不是,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切不可盲目相信商家提供的所谓证明材料。

5.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选择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及时到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以获得产品质量的有力证据,并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成人服装

 

2017年4月至7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T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等44项检测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江苏地区流通领域的成人服装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抽检范围涉及全省13个地市,检测项目为标志标识、纤维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甲醛含量等18项(详见表1),涉及291个品牌,共计抽查570组,经检测,合格366组,合格率为64.2%。具体见附件2:2017年第一阶段成人服装抽检结果汇总表。

 

表1、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组

合格组

不合格组

合格率(%)

成人服装

标志标识

545

367

178

67.3

纤维含量

569

438

131

76.9

耐干摩擦色牢度

570

565

5

99.1

耐汗渍色牢度

570

562

8

98.6

耐水色牢度

570

565

5

99.1

pH值

570

563

7

98.8

甲醛含量

570

569

1

99.8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570

570

0

100

耐湿摩擦色牢度

211

199

12

94.3

耐皂洗色牢度

74

74

0

100

耐光色牢度

131

131

0

100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115

115

0

100

撕破强力

77

76

1

98.7

接缝强力(裤子)

23

21

2

91.3

接缝性能

40

37

3

92.5

顶破强力

11

11

0

100

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

4

4

0

100

起球

192

190

2

99

 

 

一、质量分析

1.产品使用说明(标识)

产品使用说明(标识)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使用说明的所有内容应符合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所标识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虚假的内容。

(1)依据标准国家标准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标准中明确规定,使用说明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a.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b.产品名称

c.产品号型或规格

d.纤维成分及含量

e.维护方法

f.执行的产品标准

g.安全类别

h.其中产品的号型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内容应采用耐久性标签。

i.当几种形式的使用说明同时出现时,应保证其内容的一致性。

(2)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5.3条“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A类、B类或C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3)应符合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服装产品中有178组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主要有以下标识内容不合格:

(1)维护方法标识错误,错误表现在:

①使用的维护符号不规范,没有按照GB/ T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标准所规定的图形符号。

②吊牌和耐久性标签标识不一致。

③维护顺序不符合要求

(2)号型标注不规范,或耐久性标签上缺号型

(3)执行的产品标准标识错误。

(4)纤维成分的标注不符合要求:耐久性标签上缺含量标注、纤维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等。

(5)缺制造商名称或地址

(6)安全类别未标注或者标注不正确。

(7)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如:未标明“水洗产品”或“原色产品”。

产品的使用说明(标识)是产品的生产、经销者给出的包括产品规格、性能、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必要信息,以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这些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会误导消费者。

2.纤维成分及标注不合格

服装的纤维成分标识应符合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31组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有以下内容:纤维种类实测与标识不符;纤维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纤维含量允差不符合标准要求等。纤维含量的正确标识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是消费者购置服装的主要参考内容之一。纤维含量标识的不符会给消费者选购产品时带来误导,同时制造商也有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之嫌。

3.pH值不合格

服装pH值应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相关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和服装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7组产品的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pH值是反映服装酸碱度的一个指标,由于人体皮肤表面呈弱酸性或中性,服装产品的pH值过高或过低,均有可能破坏人体皮肤酸碱度平衡,引起皮肤过敏或感染。

4.甲醛不合格

服装甲醛应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相关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和服装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组产品的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甲醛超标会影响人体健康,主要表现为嗅觉异常、刺激、过敏等等

5.色牢度不合格

服装色牢度应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和服装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耐干摩擦色牢度有5组产品的检测结果不合格,耐汗渍色牢度有8组产品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耐水色牢度有5组产品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耐湿摩擦色牢度有12组产品的检测结果不合格。色牢度差的产品在穿着过程中,碰到水、汗液、摩擦等会造成面料上的染料脱落褪色,影响服装的美观,或者影响到其他服装被沾上颜色,甚或其中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等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吸收,从而影响人体健康。

6. 起球不合格

起球应符合服装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2组产品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织物在实际穿用与洗涤过程中,不断经受摩擦,使织物表面出现起毛起球现象。织物起毛起球后,外观明显变差,表面的摩擦、抱合性和耐磨性也会有不同的变化,降低了织物的使用性能。

7. 接缝性能(纰裂)不合格

接缝性能(纰裂)应符合服装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3组产品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纰裂不合格。在穿着过程中局部用力时易导致开线走光等,会影响消费者的穿着使用。主要是因为服装在缝制过程中,未充分考虑选用的缝纫线、缝纫方式和面料的风格等,导致接缝处面料纱线产生滑移,致使缝口脱开或织物断裂。

8. 接缝强力(裤子)不合格

接缝强力(裤子)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2组产品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接缝强力不合格直接影响服装使用性能

9. 撕破强力不合格

撕破强力应符合服装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组产品的检测结果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织物撕破强力是织物的物理机械性能指标,撕破强力越大,服装越结实。反之,若不合格肯定会影响到服装的质量,消费者在以后穿着使用中会带来诸多不便与烦恼。

以上这些项目中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比例较高,容易误导消费者,有以次充好之嫌;色牢度、起球、接缝性能(纰裂)、接缝强力、撕破强力不符合标准要求容易导致服用性能不符合日常需求。

二、原因分析

综合以上分析,产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1)企业对使用说明标准要求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规范正确的标注。(2)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不到位,忽视了对原材料质量的检验环节,并未对纤维成分及含量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或者为了获利,购买廉价原材料;(3)不合格的产品大多集中一些小品牌、一些个体户经营的为主,由于自身的局限,以考虑经济因素为主,对质量因素关注较少。

二、消费警示

目前,我国已是服装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是相对于整个国际市场而言,我国服装行业的发展仍很不成熟,生产企业众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服装产品的使用说明、纤维含量标识不准确比例很高,因此有必要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谨慎挑选。消费者在选购服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购买服装要查标识,看包装

产品的使用说明(标识)是产品的生产、经销者给出的包括产品规格、性能、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必要信息,以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使用。这是生产和经销者应承担的责任。因此产品的使用说明是生产和经销者对消费者质量承诺的标志,反映了企业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因此消费者可直接查看产品使用说明来判断产品质量的水平。

产品使用说明可采用吊牌、标签、包装说明、使用说明书等形式,可一种或多种同时使用,其内容必须注明: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的成分和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基本安全类别等内容,不同说明形式的内容应一致,且规格型号、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维护方法必须采用耐久性标签。消费者在购买时可首先通过查看产品标识一般便可识别,正规企业产品标识内容比较齐全、清楚。如果标识内容不全、不规范、不准确、有意浮夸,就要慎重购买。特别注意如产品没有标识,或虽有标识但没有注明制造企业或企业地址、没有产品规格和成分含量、没有执行标准、没有耐久性标签、吊牌-耐久性标签-产品包装之间说明内容不一致、夸大产品性能,则最好就不要购买。此外,如产品包装粗糙、印刷模糊不清,也不宜购买。

2.找名品,看厂家

近几年以来抽查结果显示,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三资企业企业产品及认证产品、知名品牌的产品合格率较高。本次抽查也显示名牌产品的合格率较高。这也给消费者以提示,尽量购买有质量保证的服装产品;而在购买一些杂牌、小厂的产品时需要谨慎。

3.闻异味,挑花色

纺织品在印染和后整理加工中要使用多种整理剂和助剂,如加工工艺不当残留多余化学成分,对人体就会造成伤害。消费者在选购时,除要注意以上选购技巧外,还可以闻一闻“味道”,如果产品散发出刺激的异味,就有可能有甲醛残留,最好不要购买。在挑选颜色时,浅色调产品的染色牢度超标的风险会小些。

4.要加强自我保护维权意识

消费者购物不可轻信广告,对于不了解的商品,不要匆忙购买。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遇到纠纷应及时向消协部门投诉,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共同来监督和规范市场。

 

床上用品

 

2017年4月至5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Q 31/0120000328C001-2016《床上用品 床罩多件套和被服》,Q/T IZY3-2014《床上用品 床罩多件套和被服》等18项检验依据,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床上用品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抽检范围涉及常州、盐城、徐州、扬州、苏州、南京、镇江、宿迁、泰兴9个地市。检测项目为使用说明(标识)、甲醛含量(mg/kg)、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等14项(详见表1),涉及标称富安娜、美罗家纺、恒源祥、罗莱等82个品牌。共计抽查210组,经检验,合格125组,合格率为59.5%。具体见附件3:2017年第一阶段床上用品抽检结果汇总表。

表1、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组

合格组

不合格组

合格率%

床上用品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

210

158

52

75.2

甲醛

210

210

0

100.0

pH值

210

206

4

98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205

203

2

99.0

异味

210

210

0

100.0

耐水色牢度

210

210

0

100.0

耐汗渍色牢度

210

207

3

98.6

耐干摩擦色牢度

210

205

5

97.6

耐(皂)洗色牢度

195

195

0

100.0

耐光色牢度

179

176

3

98.3

纤维成分及含量

210

190

20

90.5

水洗尺寸变化率

142

121

21

85.2

起球性能

78

58

20

74.4

断裂强力

116

96

20

82.8

一、质量分析

本次抽检,共85组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标志标识(使用说明)、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成分及含量、耐光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起球性能、断裂强力。下面逐项分析。

1.标志标识(使用说明)。标志标识(使用说明)是用于识别商品及其质量、体现商品特征、反映商品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途径。按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标准,床上用品商品上应标有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等内容。经检验,共有52组的床上用品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在标志标识上缺少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安全类别、维护方法、号型规格等信息,吊牌和耐久性标签上的信息不一致或不正确,纤维标注不符合标准规定等情况。错误的纤维标识会误导、欺骗消费者,错误的洗涤维护标签会引起消费纠纷,缺失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安全类别等重要信息,可能会导致质量安全事故。

2.pH值。床上用品的pH值是通过测试床上用品的水萃取液的pH值来确定的。按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床上用品属于直接接触皮肤类纺织产品,pH值应在4.0~8.5之间。经检验,该项目有4组商品不合格。纺织印染加工中各种印染助剂若未充分水洗或中和,织物上的酸碱度过高,超出人体皮肤pH值适应范围,会对人的皮肤产生刺激和腐蚀作用,容易引发皮肤瘙痒、皮炎等症状,还会对人体的汗腺系统以及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是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指标。按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床上用品中不应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经检验,该项目有2组商品不合格。当染化料中含有可分解禁用偶氮染料,纺织品上的染料转移到人的皮肤时,经人体正常代谢过程,在分泌物的生物催化作用下发生分解还原,并释放出某些有致癌性的芳香胺,这些可分解芳香胺被人体皮肤吸收后,在人体内通过代谢作用使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发生变化,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具有潜在的致癌性。

4.色牢度。色牢度是指经过染色的纺织品在加工和服用过程中,纺织品上的染料经各种因素作用(如汗浸、摩擦等)而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按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产品明示标准,床上用品商品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及耐汗渍色牢度应高于一定的级别。经检验,耐汗渍色牢度3组不合格,耐干摩擦色牢度5组不合格,耐光色牢度3组不合格。色牢度差的床上用品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遇到汗渍或物理摩擦作用时容易沾染其他衣物,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等化学物质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

5.纤维成分及含量。纤维成分及含量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商品原料成份的最直接的方式,按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床上用品商品上纤维名称应采用规范的名称、纤维含量偏差应在规定允差范围内。经检验,共有20组的床上用品商品不符合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在纤维成分与标注不符,纤维种类错标、漏标或多标,纤维含量偏差超过规定允差范围,甚至未标注纤维名称及具体含量等。纤维成分及含量标注不正确,会误导消费者,也会影响床上用品的洗涤和保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水洗尺寸变化率。经检验,有21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缩水是纺织品在一定状态经过洗涤、脱水、干燥等过程发生长度或宽度变化的一种现象。纺织品因受到吸水性、松紧度、拉伸及诸多因素影响,存在缩水的情况,只是缩小率大小会有不同,缩水率大小用水洗尺寸变化率来表示。洗过后被套、床单、枕套缩水后,水洗尺寸变化率超出要求时,可能会出现被子无法套进被套,而枕芯则曲折变形不平整,床单下垂尺寸缩小,美观不足。

7.断裂强力。断裂强力是表示织物抵抗拉伸力破坏的能力,是评定床上用品内在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经检验,该项目有20组商品不合格。断裂强力不合格直接影响床上用品的使用性能和寿命。

8.起球性能。床上用品在实际使用与洗涤过程中,不断经受摩擦,使织物表面的纤维端露出于织物,在织物表面呈现许多令人讨厌的毛茸,即为“起毛”;若这些毛茸在继续穿用中不能及时脱落,就互相纠缠在一起,被揉成许多球形小粒,通常称为“起球”。经检验,该项目有20组商品不合格。织物起毛、起球后,外观明显变差,表面的摩擦、抱合性和耐磨性也会有不同的变化,降低了织物的使用性能。

二、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已是床上用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是相对于整个国际市场而言,我国床上用品行业的发展仍不成熟,生产企业众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床上用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

1.当前床上用品市场价格战泛滥,床上用品厂商利润空间不断缩水。床上用品作为传统纺织业中的细分领域,产能过剩导致市场上供需矛盾逐渐凸显,企业之间竞争激烈,恶性价格战屡见不鲜。而与此同时,床上用品厂商的成本在不断攀升,如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租金成本等。为了维持自身利润,许多厂商开始“偷工减料”。

2.大部分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价格较低的产品。现在大部分购买者优先注重的是床上用品的价格,而非品质。一般购买者很难辨别出床上用品的质量差别。在监管不完善,床上用品厂商违法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会促使床上用品厂商敢于制造不合格产品。

3.企业没有接收到相关国家标准方面的信息,不去关注国家相关床上用品生产规范标准要求,或者对标准要求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一些小作坊、小工厂等。

4.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不到位,忽视了对原材料质量的检验环节,并未对纤维成分及含量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或者为了获利,购买廉价原材料。

三、消费警示

人的一生大概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床上度过,床上用品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床上用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生活品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此类产品时应尽量选择在正规的商场中购买有较好信誉的品牌,从这些供销渠道获得的产品,其货源、质量较易得到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一般也较高。同时选购床上用品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查标识。消费者在购买床上用品时首先应检查产品的标识(使用说明)信息是否齐全,然后再根据标识上注明的安全类别、质量等级、规格、纤维成分等信息,结合自己的需要选购床上用品。

二是看做工。应该留意床上用品的外观质量,仔细检查表面有无破损、针眼、污渍、印花不良等情况,看缝制线路是否顺直,各种辅料、配料的质量如何,如拉链是否滑爽、纽扣是否牢固等。颜色以浅色调为宜,选购颜色较深的床上用品时,可用餐巾纸在印花或染色布面上摩擦几次,如果沾染上明显颜色,说明该产品色牢度不好。

三是闻味道。床上用品在印染和整理加工过程中要使用多种整理剂,如加工工艺不当,导致残留多余化学成分,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消费者在选购时,可以闻一闻味道,如果产品散发出刺鼻异味,最好不要购买。

 

 

儿童服装

 

2017年4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900《机织儿童服装》等24项检验标准,对全省地区流通领域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抽检范围涉及南京、常州、淮安、盐城、苏州、扬州、泰州、连云港、镇江、徐州、无锡、南通等12个地市。检测项目为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重金属含量等21项(详见表1)。涉及148个品牌,共计300组。经检验,合格178组,合格率为59.3%。具体见附件4:2017年第一阶段儿童服装抽检结果汇总表。

 

表1、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组

合格组

不合格组

合格率%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

270

188

82

69.6

甲醛

300

300

0

100

pH值

300

297

3

99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299

299

0

100

异味

300

300

0

100

耐水色牢度

300

300

0

100

耐汗渍色牢度

300

299

1

99.7

耐唾液色牢度

106

103

3

97.2

耐干摩擦色牢度

300

289

11

96.3

耐湿摩擦色牢度

241

212

29

88

耐(皂)洗色牢度

262

260

2

99.2

纤维成分及含量

300

228

72

76

绳带要求

93

79

14

84.9

附件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134

134

0

100

附件抗拉强力

23

18

5

78.3

耐久性标签的位置

30

30

0

100

邻苯二甲酸酯

21

21

0

100

重金属含量

22

22

0

100

可萃取重金属含量

63

63

0

100

残留金属针

88

88

0

100

缝纫强力(纽扣)

2

2

0

100

一、质量分析

本次抽检,共122组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标志标识(使用说明)、纤维含量、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pH值、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和耐(皂)洗色牢度。下面逐项分析:

1.标志标识(使用说明)。标志标识(使用说明)是用于识别商品及其质量、体现商品特征、反映商品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途径。按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标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上应标有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等内容。按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经检验,共有82组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在(1)耐久性标签或吊牌上缺少纤维成分及含量或者纤维标注不符合标准规定(2)耐久性标签或吊牌上缺少维护方法或维护方法不正确(3)耐久性标签或吊牌上缺少号型、规格或产品号型、规格不规范(4)吊牌和耐久性标签上的信息不一致或不正确(5)执行的产品标准有误(6)缺少制造者名称和地址(7)无安全类别或安全类别标注有误(8)无产品名称(9)无耐久性标签等情况。错误的纤维标识会误导、欺骗消费者,错误的洗涤维护标签会引起消费纠纷,缺失标志标识信息,会给消费者造成不便,严重时会导致质量安全事故。

2.纤维成分及含量。纤维成分及含量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商品原料成份的最直接的方式,按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上纤维名称应采用规范的名称、纤维含量偏差应在规定允差范围内。经检验,共有72组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不符合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在纤维成分与标注不符,纤维种类错标、漏标或多标,纤维含量偏差超过规定允差范围,不同面料未分别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纤维成分及含量标注不正确,甚至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会误导消费者,有虚高商品价格的嫌疑。同时纤维成分及含量标注不正确,也会影响服装的洗涤和保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附件抗拉强力。附件抗拉强力是表示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中的附件抵抗拉伸力破坏的能力,是评定童装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按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上最大尺寸大于6mm的附件抗拉强力应≥70N,最大尺寸在3~6mm之间的附件抗拉强力应≥50N,最大尺寸≤3mm或无法夹持的附件考核洗涤后的变化。经检验,共有5组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不符合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在附件在小于规定力值时破损、脱落或出现其他被破坏情况。附件抗拉强力不合格,可能会引起附件脱落,诱发儿童吞食,严重时会造成噎塞等安全事故,性质十分严重。

4.绳带要求。绳带要求是考核婴幼儿和儿童服装绳带的位置、状态、长度等是否合适、合理的指标。按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7岁以下儿童服装及婴幼儿服装商品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其他部位的绳带应在规定长度范围内。经检验,共有14组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不符合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上的绳带或绳圈长度超过标准要求。儿童及婴幼儿服装颈部的绳带不合适或不合理可能被其他物体钩挂缠绕在孩子脖子上造成勒伤、缠绊甚至窒息,而腰部的绳带则可能会勾住移动的车辆等造成危险。  

5.pH值。按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婴幼儿服装pH值应在4.0~7.5之间,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服装pH值应在4.0~8.5之间,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服装pH值应在4.0~9.0之间。经检验,共有3组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不符合要求,测试pH值超过标准要求的范围。服装上的酸碱度过高,超出人体皮肤pH值适应范围,会对人的皮肤产生刺激和腐蚀作用,容易引发皮肤瘙痒、皮炎等症状,还可能对人体的汗腺系统以及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对儿童及婴幼儿的伤害更大。

6.耐摩擦色牢度。按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产品明示标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耐摩擦色牢度应高于一定的级别。耐摩擦色牢度包括耐干摩擦色牢度和耐湿摩擦色牢度,经检验,共有11组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耐干摩擦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29组耐湿摩擦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耐摩擦色牢度结果超过标准允许的级别范围。耐摩擦色牢度差的服装碰到物理摩擦时,染料容易脱落引起褪色或沾染,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

7.耐唾液色牢度。按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婴幼儿服装商品耐唾液色牢度应≥4级。经检验,共有3组的婴幼儿服装商品不符合要求。婴幼儿喜欢用嘴感知世界,经常会吞咬衣物,婴幼儿服装耐唾液色牢度不合格,染料会被婴幼儿吸进口中,进入体内,危害健康,如染料中含有重金属离子,对婴幼儿身体伤害更大。

8.耐汗渍色牢度。按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婴幼儿服装商品耐汗渍色牢度应≥3-4级。经检验,共有1组的婴幼儿服装商品不符合要求。存在汗渍色牢度不合格问题的婴幼儿服装容易使婴幼儿在穿着出汗时沾染其他衣物或使身体遭受染料中化学物质的侵害。

9.耐(皂)洗色牢度。按服装明示质量标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耐(皂)洗色牢度应达到一定的级别。经检验,共有2组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商品不符合要求,耐(皂)洗色牢度级别超出标准要求。耐(皂)洗色牢度差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在洗涤过程中容易褪色和沾染其他衣物,影响美观,严重时可能造成质量事故。

二、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已是儿童和婴幼儿服装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是相对于整个国际市场而言,我国童装行业的发展仍很不成熟,生产企业众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救助委员会刘良玉指出:"儿童疾病的发生,劣质儿童用品导致的占到了5%以上"。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

1. 企业没有接收到相关国家服装标准方面的信息,不去关注国家相关服装生产规范标准要求,或者对标准要求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一些小作坊、小工厂等。

2.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不到位,忽视了对原材料质量的检验环节,并未对纤维成分及含量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或者为了获利,购买廉价原材料。

3. 企业的设计部门对标准的要求理解不到位,没有考虑到安全隐患问题。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安全不仅仅是生产企业的问题,更是供应链印染、加工、设计等一系列的问题。

三、消费警示

处于儿童和婴幼儿时期的孩子皮肤娇嫩、敏感,挑选服装时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感受,所以需要家长格外用心。在此提醒,选用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时应注意:

一查标识:查看商品及其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注,是否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及质量等级,是否标明生产厂商的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纤维含量、洗涤方法等。婴幼儿服装标志上要特别注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二看质地:注意儿童服装面料及辅料的质量,婴幼儿服装最好选购以全部或大部分天然纤维为主的面料,服装上应无明显织疵及污渍,尽量选择浅色、小图案的服装。

三重安全:儿童还不太会保护自己的安全,因此儿童服装的安全性能最为重要。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其他类别带子、绳子不宜过长,避免造成勒伤、缠绊等事故。儿童服装上所用的附件应能抵抗一定强度的拉伸破坏力,避免儿童吞食造成噎塞。儿童服装上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四闻气味:检查是否有刺激性味道或其他异味。以免因化学物质超标影响儿童身体健康。

 

毛  巾

 

2017年5月至6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 22864-2009《毛巾》等检测依据,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毛巾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抽检范围涉及南京市秦淮区、建邺区、玄武区、浦口区、溧水区、六合区等6地。检测项目为使用说明(标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酸碱)、异味、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吸水性、纤维含量等11项(详见表1)。涉及标称宝洁、金号、洁丽雅、千禧鸟等26个品牌,共计抽查50组,经检验,合格30组,合格率为60%。具体见附件5:2017年第一阶段毛巾抽检结果汇总表。

表1、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组

合格组

不合格组

合格率%

毛巾

使用说明(标识)

50

37

13

74

甲醛含量

50

50

0

100

pH值

50

50

0

100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50

50

0

100

耐水色牢度

50

50

0

100

耐汗渍色牢度

50

50

0

100

异味

50

50

0

100

耐摩擦色牢度

50

50

0

100

耐皂洗色牢度

50

50

0

100

吸水性

48

39

9

81

纤维含量

50

42

8

84

 

一、质量分析

本次抽检,共20组不合格。下面逐项分析:

1.使用说明。经检验,共有13组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说明是产品的组成部分,上面的内容应如实的介绍产品,提供的产品信息是为了帮助用户能够正确的使用和维护产品。2017年7号国家标准公告发布,原强制性标准GB 5296.4-2012正式变更为推荐性标准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其内容保持不变,要求:产品上应标有制造者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成分及含量、洗涤护理、执行的产品标准等内容,标注的内容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还应提供可永久附着在产品上的耐久性标签,而提供足够的产品信息及洗涤和维护的方法,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户能够更加正确的使用和维护。此次的抽检主要不合格体现在维护/洗涤方法标注错误;使用说明上未标注产品名称, 使用说明和耐久性标签的维护/洗涤方法不一致等。缺失或标注错误这些重要的信息后,会误导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错误的维护/洗涤方法会对产品造成严重的损害,进而影响产品的再次使用,严重时会造成对人体安全健康的不良影响。

2.禁用偶氮染料。经检验,此次抽查的毛巾类商品均符合标准。禁用偶氮染料项目主要检查一定条件下还原裂解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这些芳香胺已被证实或被怀疑对人体具有致癌性。该项目是纺织类产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如果检出量超过20mg/kg的限量,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生产企业引起足够重视。

3.甲醛。经检验,此次抽查的毛巾类商品均符合标准。毛巾类商品与人体直接接触,应符合GB 18401-2010标准中 B类(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甲醛的含量不超过75mg/kg的要求,若该商品为A类婴幼儿用品,则甲醛的含量应不超过20mg/kg的要求。

4.pH值。经检验,此次抽查的毛巾类商品均符合标准。pH值主要检查经整理后残留在纺织品上的酸、碱物质的多少。pH偏高或偏低,不仅对纺织品本身的使用性能有影响,而且在纺织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带来一定的危害。pH值是衡量服装酸碱程度的指标。人体皮肤呈弱酸性,为防止病菌的侵入,服装的pH值在微酸性和中性之间有利于保护人体皮肤健康。pH值超出标准范围,过高过低都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的平衡,易导致过敏性皮炎等疾病。

5.纤维成分和含量。经检验,共有8组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纤维成分和含量是纺织品的重要品质指标,由于各种纺织纤维的成本价及适用性差异较大,因此纤维成分和含量是消费者选择纺织品的重点关注内容,错误标注可对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产生误导。此次抽检纤维成分和含量不合格体现在纤维成分和含量的实测值与使用说明上描述不符。抽查编号为1705400的毛毛巾,吊牌成分为:100%棉(缎档及装饰部分除外),而实测值为:黄色绣线毛巾:毛圈:100%棉;基布:66.0%棉34.0%粘纤(缎档及装饰部分除外);咖啡色绣线毛巾:100%棉(缎档及装饰部分除外)。值得特别关注的是抽检的这批商品比较特殊,抽取的3条该商品的商标、批号、规格型号完全一致,但绣线颜色有两种黄色和咖啡色,咖啡色和黄色绣线毛巾的成分是不一致的,推测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这批商品的原材料不一致导致。

6.色牢度。经检验,此次抽查的毛巾类商品均符合标准。主要检查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挤压、摩擦、水洗、雨淋、汗浸、曝晒等)作用的褪色(沾色)程度,是纺织品的一项重要指标。色牢度太差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其中的染料脱落有可能通过皮肤上的汗液等吸收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另一方面,色牢度太差的产品,影响产品本身使用的美观,还会沾色在同时穿着或洗涤的其它衣物上,因此普遍受到消费者的关注。

7.吸水性。经检验,共有9组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毛巾吸水性是指毛巾对水分的吸收能力。毛巾吸水性是检验毛巾使用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有些厂家为了增加毛巾蓬松感,使用了柔软剂,当使用过多时,就会破坏吸水性。

二、原因分析

1.企业对使用说明标准要求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规范正确的标注。企业对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没有理解到位,对具体的产品标准没有执行到位。使用说明上存在的这一系列不规范以及错误的问题,都是不容忽视的。

2.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不到位,忽视了对原材料质量的验收环节,并未对纤维成分及含量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3.不合格的产品大多集中一些小品牌、一些个体户经营的为主,在抽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在这些小商铺里,商品质量情况堪忧,尤其在标识方面,无标识产品大量覆盖市场,内在质量如何就可想而知了。

三、消费警示

1.消费者在购买毛巾类产品时,应选择有信誉的购物场所并留存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选购毛巾应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如成分、厂名厂址等,更应该关注标识中关于等级、纤维含量等重要指标。

3.消费者购买毛巾类产品时应近距离闻一下是否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如果存在刺激性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等质量问题。对新购买的毛巾应洗涤后再使用。

4.在购买过程中,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该产品的检测证书,并且注意商家检测证书是否为权威检测机构提供,如若不是,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切不可盲目相信商家提供的所谓证明材料。

5.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如洗涤过程中掉色严重,或者在使用时褪色严重等,可以选择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及时到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以获得产品质量的有力证据,并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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