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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行情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推动新时代金融高质量发展
江苏消费网 (2018-05-23) 来源: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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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既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已成为金融部门的广泛共识,但是关于金融高质量发展“如何实现”等问题,还需要深入探讨。

  金融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瓶颈

  当前,对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我国金融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金融产品服务供求还不匹配。一方面,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之间存在不匹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调查显示,对于在获取银行金融服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选择“服务同质化,个性化不足”“未能考虑或满足企业实际需要”以及“产品不丰富”的企业占比分别为36.4%、28.0%和27.3%,位列前三位。百度、阿里巴巴、腾讯(BAT)等企业发展初期主要靠国外风险投资基金投入,且发展壮大后纷纷在海外上市,充分揭示了我国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同质化的金融供给与人民群众面向“美好生活”的多元化金融需求之间存在不匹配。中国已经逐步迈入中等偏高收入国家,人民群众对于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金融需求越来越高。但是,我国传统金融体系能够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结构不合理、质量不够高,不能满足人民对多元化、高质量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与此同时,不少P2P网络理财、互联网众筹等异化成为非法集资的手段,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杠杆率部门间分布还不平衡。从一定意义上讲,金融风险的源头在高杠杆,杠杆率过高必然影响金融发展质量。据统计,2017年我国杠杆率为248.9%,在全球处于中等水平,风险总体可控。但分部门来看,杠杆率分布不平衡,对金融发展质量的影响较大。其中,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达163.6%,高于国际警戒线,部分“僵尸企业”债务风险突出,积聚了潜在的金融风险隐患;政府部门杠杆率为36.3%,名义上较低,但地方政府隐性负债规模较大,部分地区隐性负债规模甚至高于法定政府债务余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已成为当前重大风险之一;住户部门杠杆率处于较低水平,但近年来加杠杆的速度较快。

  社会融资结构还不合理。从国际上看,拥有成熟的资本市场体系、以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是发达金融市场一个共同特征。截至2018年3月末,我国全社会融资规模存量179.9万亿元,其中间接融资规模存量153.1万亿元,占比85.1%,直接融资规模存量25.6万亿元,占比14.3%;在间接融资存量中,人民币贷款123.9万亿元,占比80.9%;在直接融资存量中,企业债券融资18.9万亿元,占比73.6%。在我国社会融资结构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以及直接融资中的股债融资结构都存在明显失衡的现象,制约了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社会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并高度依赖银行信贷融资,势必对银行信贷形成刚性需求,助长银行机构粗放式扩张的冲动,进而推动了宏观杠杆率上升。另一方面,直接融资以债券融资为主,而债券融资仍然属于债务性融资且尚未完全打破“刚性兑付”,不利于控制宏观杠杆率;资本性融资长期以来发展滞后,未能充分发挥对创新驱动和效率变革的重要助推作用。

  金融对外开放还不充分。改革开放实践证明,越是开放的领域越有竞争力,越是不开放的领域越容易落后且不断积累风险。目前,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与经济大国地位仍不相匹配,与实现自身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的市场份额依然较低,截至2017年末,外资银行资产在国内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占比为1.3%,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1.7个百分点,比OECD和金砖国家分别低10.7个和14.2个百分点,且近年来外资银行资产占比还呈现下降趋势。股票市场开放仍以合格机构投资者、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管道方式开放为主,开放程度较低。金融业发展的制度环境仍有待改善,会计准则和审计机构的选择、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透明度与国际标准仍有较大差距。资本流动管理政策的透明度和一致性仍有待改善。人民币汇率弹性仍显不足,各方对汇率波动的适应能力不强、容忍度不高,仍在较大程度上制约国内金融政策自主性。

  金融治理体系还不完善。从党的领导层面看,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在银行、证券、保险领域均不同程度存在,并表现为“只讲效益,不讲服务,不讲大局”“对金融乱象视而不见,不作为、不担当、监管不力”“背离本源,偏离党和国家指引的方向”等。从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层面看,对货币“总闸门”的有效管控受到干扰,宏观调控很难有纠偏的窗口,双支柱调控框架仍有待健全,由数量调控为主向价格调控为主转变还存在诸多制约;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监管定位不准,偏重行业发展,监管空白、监管缺位、监管越位、多头监管并存,助长监管套利和金融乱象,提高金融发展制度成本。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不会一蹴而就,也不是一时之功,必须坚持谋全局、谋长远,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既从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出发明确重点任务,又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找准破解难题的主要措施。

  培育高质量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高质量的现代金融组织,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牢固树立金融为民的经营理念。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调整发展重心,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求,坚持民生为重、服务为先的理念,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种类、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对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需求。二是要加快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积极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建立健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规制和监管,严格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外部市场约束,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三是要加强资本管理。坚持金融机构资本必须来自实体经济的原则性要求,加强资本真实性管理,强化资本充足率对于金融机构发展规模和边界的限制,以及对风险的损失吸收缓释功能。完善宏观审慎资本管理,强化逆周期资本缓冲和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要求,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火墙。

  打造高质量的金融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金融市场在资金融通、财富配置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效率,重点发展好资本市场、资管市场和保险市场。一是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着力推动股票市场发展,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和退市制度。发挥国家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发挥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股权撬动作用,支持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期货市场在价格发现、防控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促进资管业务规范发展。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统一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产品嵌套环节,打破刚性兑付。三是推动保险市场健康发展。丰富保险市场主体,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完善,强化保险市场竞争程度,更好地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增长“助推器”的作用。

  建设高质量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构建高效、透明、规范、完整的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一是统筹推进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法律基础,明晰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业务边界和管理规则,将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纳入到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内,建立对金融市场设施统一的管理规则和指引,建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注册、登记、认证等准入制度,发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自律监管作用,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二是持续推进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兼顾国内支付和跨境支付安排,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着力提升支付清算效率、降低支付清算成本、提高支付清算安全;创新、规范、有序发展征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个人征信向市场开放步伐,坚持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双轮驱动征信市场发展;以金融统计标准为先导,以信息安全为基石,加快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三是深入推进金融科技研发和运用。深度对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大数据等核心技术,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现代金融发展,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金融科技投入体系,着力释放金融科技创新活力,加强金融监管科技的研发与运用。

  形成高质量的金融开放体系。坚持自主、有序、平等、安全的方针,稳步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快形成金融业全面开放新格局。一是坚持金融业是竞争性服务业的基本共识,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继续深化市场准入改革,积极推进在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实现中外资平等对待,同时全面推广负面清单制度,坚持清单内透明依法、清单外公平开放,引导内外资机构形成明确的市场预期。二是坚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对外开放。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高人民币可自由使用程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继续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研究通过“沪伦通”等方式联通境内外资本市场,促进境内外资本市场深度融合。三是坚持金融开放与风险防范并重,推动金融开放程度与金融监管能力相匹配。加强内外资机构一体化审慎监管,建立健全外资股东筛选机制,积极引入稳健长期持有的海外战略投资者,维护国内金融企业稳定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深入推进金融开放,大力培育竞争机制,充分利用外资在治理结构、资本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先进的管理理念,提升中资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构建高质量的金融治理体系。实现国家在金融领域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一是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好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工作的各项部署,确保金融工作方向正确。全面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提高各级党组织在金融工作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建设好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二是健全现代金融调控监管框架。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统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强化监管的专业性、穿透性。加强监管协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问责,确保监管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紧密围绕监管漏洞和监管空白,尽快补齐监管短板。三是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经济决定金融,金融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形成财政和国有企业预算硬约束,健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科学性、前瞻性、有效性,为金融高质量发展夯实经济基础。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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