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官方微信
江苏315官方微信 关闭

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市监消保 » 消费调解 >> 正文

消费调解

婚礼租车合同未盖章 临时换车新郎索赔无据
江苏消费网 (2007-08-02) 来源:本网原创
阅读:
    事先签订租车合同,预订了一辆黑色林肯加长车作为婚车,婚礼当天却临时变成了奔驰6系列,想要讨个说法,却因为合同上缺少一个公章而无法证明自己与该礼仪公司存在交易行为,这让新郎官王先生有苦难言。

    为了能使自己的婚礼办得隆重气派,近日,家住江都市大桥镇的王先生与该市某礼仪公司的业务员李某签订了一份租车合同,约定租用该公司一辆黑色林肯4排加长车作为迎亲婚车,并预付了2500元租车费用。谁知婚礼当天,对方未经事先通知就临时把婚车变更为奔驰6系列。一气之下,王先生当场退回了该车。几天后,王先生找到该礼仪公司,要求全额退还预付租车费用并赔偿相关损失费用,然而公司负责人却说,他们根本没有承接过王先生的租车业务,也从未与王先生签订过租车合同。至于王先生所持的那份合同,上面并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他认为这是王先生私下里和公司员工进行的交易,因此公司不能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消协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王先生提供的那份租车合同,发现上面的确没有加盖礼仪公司公章。由于缺乏合同这一重要证据,不符合消协受理投诉的条件。为此,工作人员建议王先生想办法再去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与这家礼仪公司存在交易行为,这样才能够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王先生只是拿回了自己预付的租车费用,却无法证明该礼仪公司存在违约责任。

    节假日期间,婚庆市场总是格外火爆,但由于个别礼仪公司运作不规范,导致了婚庆服务中纠纷频发。本案中,消费者居然拿着一份没有公章的合同自己都没有发觉。因此,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准新人们在筹备婚礼时一定要理性选择,不能盲目跟风,特别在一些新人扎堆结婚的节假日时段里,各种服务不仅价位高,服务质量也难以得到较好的保障。(吴庆祥)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