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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

从重处罚 疫情期间销售口罩不明码标价
江苏消费网 (2020-03-13)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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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2020年1月28日,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某药店通过某外卖平台上开设的网店,发布口罩销售消息,将进货价600元一盒(内含20只)的3M公司生产的N95口罩,以1100元价格标注进行销售。并且在其发布的信息中,对该款口罩的包装规格、内含数量或者单价金额等详细情况,均未作出相应文字说明,拍摄的产品包装图片也不清晰。虽无成交记录,但是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

 

  鼓楼市场监管局表示,该商家出售商品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而且,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被微博网友举报,造成负面舆情,社会影响极大,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依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暂行规则》[宁市监法〔2019〕302号]第十四条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消费警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疫情期间消费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谨防价格猫腻。部分不法商家估计未明码标价,比如口罩一盒600元,看似已明码标价,但未标明一盒有多少只口罩,消费者实际所得商品可能与心理预期不符;

  二、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要将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请勿购买活禽,自觉抵制活禽交易行为;

  三、在网购口罩、消毒水等防护用品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正规网站,“临时上线”的某些网络购物渠道,存在较大消费安全隐患;

  四、理性消费,切勿盲目抢购囤积。为抗击疫情,鼓励消费者尽量减少外出,但不要盲目抢购、大量囤积物品,尤其是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生活用品等重要物资,大量购买浪费,也对市场造成冲击;

  五、科学防护,正确购买防护用品。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信息,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

  六、依法维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疫情当前,凡捏造、散步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御用品、日常消费品、食品等;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消费者均可拨打 “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谢刚)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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