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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消费者欲查上网时长无奈只能上网
江苏消费网 (2009-07-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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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不少选择每月包小时宽带服务的网民反映,只能上网查询上网时长,不但不方便,还得为此付出相对较高的查询成本

■本报记者 郑梦超

    “我选择了宽带运营商提供的每月包小时上网服务,有时怕上网时长“超标’了,还得专门上网查询,为什么宽带运营商不能提供电话查询方式呢?”年近七旬的北京市西城区居民汪先生近日这样对记者说。

    记者在北京市采访了解到,不少选择每月包小时服务的网民像汪先生一样,反映宽带运营商未设置电话查询系统,用户只能登录运营商网站查询上网时长,不但不方便,一旦上网时间已经“超标”,还得为此付出相对较高的查询成本。

用秒统计时长方式已改正

    汪先生告诉记者,他在5月选用了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宽带)的“55元上网40小时”宽带服务,在包小时范围内的收费标准平均约为每分钟0.023元,如果超出包小时范围,则按每分钟0.05元的标准收费。6月9日,在使用长城宽带包小时服务即将满一个月后,他第一次上网查询上网时长,发现其上网时长是以秒为单位来统计的,而且是每天分别计算的。汪先生不得不将长达6页的上网时长清单打印出来,使用计算器计算,得知自己的上网总时长为146332秒,合计40.64小时,超出包月时长38.8分钟,需再支付1.94元。“这次查询我用了7分钟,需支付0.35元,如果电话查询,可能花0.2元就行了,关键是更方便。我认为宽带公司的这种查询方式,使消费者不得不延长上网时间。”汪先生说。“用秒来统计时长的确给部分消费者的查询带来不便,我们会在近期内对查询系统进行升级,增加上网总时长自动显示功能,并以时、分、秒为计时单位。”针对汪先生反映的情况,8月6日,长城宽带客服部工作人员李静向记者透露,目前该公司已经在客服热线中开通查询业务,用户只需提供宽带报装时的家庭电话,工作人员便可为用户查询上网时长。

两公司尚未推出电话查询

    近日,记者在北京市还对宽带运营商中国网通、中国电信的上网时长查询方式进行了了解。

    “上网时长的查询方式只有一种,就是用户自行登录中国网通官方网站ADSL后付费业务网页,然后输入用户的用户名及密码后进行查询。”8月6日,记者致电中国网通10060客服热线咨询时,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当天,记者的一位接受中国网通ADSL宽带包小时服务的朋友在其电脑上查询了8月份的上网时长。从输入查询网址、点击ADSL后付费服务、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到查询结束,共用5分钟时间。其上网时长同样是以秒计算,但其计时清单的最后一栏中则以时、分、秒的形式统计了8月份的上网总时长。

    记者随后致电中国电信客服热线10000咨询如何查询上网时长时,得到了与中国网通同样的答复。记者另一位接受中国电信ADSL宽带包小时服务的朋友登录该公司网站查询了其上网时长,其计时清单内容与网通清单相似,查询用时6分钟。

运营商应完善服务细节

    因超时需多付费,查询上网时长是否便捷对包小时用户而言比较重要。部分宽带运营商提供的查询方式只有网上查询一种,这一做法是否合理?“提供上网时长查询服务是宽带运营商的义务,如果宽带运营商与用户双方在订立服务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查询方式的种类,而运营商又已经提供了网上自助查询服务,便可以认为它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8月7日,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德良对记者说。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董永森律师则认为,作为服务的提供者,运营商有义务让用户及时有效地了解自己在享用服务过程中的所有信息。运营商未提供便捷完善的系统查询途径,使用户在查询过程中产生本不必要的上网时长,给用户造成实质性影响,加重了用户的负担。对此,运营商应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提供电话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供用户自由选择。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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