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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王女士投诉四川中国国际旅行社
江苏消费网 (2007-07-21)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
投诉者情况 
姓    名  王真真 电    话  1352425**** 
地    址  上海 email  gutentugjenny@163.com 
投诉类别  旅游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四川中国国际旅行社 地    址  成都市盐道街新4-5号(宇川大厦首层) 
联 系 人  张燕、史悦晗 电    话  028-86726262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四川,靠近你不容易

被投诉人:四川中国国际旅行社
被投诉人电话:028-86726262
被投诉人地址:成都市盐道街新4-5号(宇川大厦首层)
投诉人:王真真
投诉人电话:13524251861
投诉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豪华之旅”变成“豆腐渣”
我于2007年5月25日和四川中国国际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合同为四川省旅游格式合同(见附件,对方代理人为张燕),合同内容为:5月26日四川乐山、峨眉山商务豪华一日游1人;5月27日四川都江堰、青城山一日游4人。合同总金额1400元,预付第一天费用450元和第二天预付款150元,具体形成安排请见附件(此为5月25日张燕给我的行程单)。
但是在具体的旅行形成中,“商务豪华之旅”变成了“豆腐渣工程”,让人不能忍受。具体问题如下:
1. 擅自转拼团。5月26日出团时,事先并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把我转包给了乐山虹桥旅行社,同车的7人中,我来自中国国际旅行社,另外一对母女来自中国青年旅行社,还有四个人说他们来自一个野鸡旅行社,应该还有四人,但因为他们认为车辆不符合要求,在我上车之前就已经离开
因为擅自转拼团,导致早上6点钟我等了他们50分钟。原定5月26日早上6点在成都蜀汉路和黄忠路交叉口的尚品酒店接我,因为中国国际旅行社擅自将我转包给乐山虹桥旅行社,该团的司机对成都并不熟悉,找不到路,后来我通知了张燕,在我等了50分钟后,直到6点50分,一个车号为820的男司机才找到位置,把我送到了在成乐高速公路上的一个停车港湾处,将我换到另一个车上,车号为297,司机为一个女性,应该姓王(本应该她来接我的)
2. 乘坐车辆不达标。在行程单上,明确写着车型为商务车,一般为瑞丰商务车,但是我坐的车号为297的车为厦门金龙14座客车。
而且因为车辆不达标,导致我们在去乐山的路上和回成都的路上多走了2个小时。据称是因为乐山高速公里出口不允许10座以上的客车下高速,所以司机临时掉头改到夹江县去乐山,(中途在夹江县收费站交过12元过路费为证),导致我们多花费了一个小时才到达乐山。从峨眉山回来时又走的夹江县(同样过了夹江的一个收费站),多花了一个小时。
3. 旅行社运营不规范,在景区门口后迟迟进不了景区。因为车上有4人尾款没有完全付给旅行社,这位王姓女司机要求他们付1560元尾款,否则不能买门票,但是由于大家都是转包出来的旅客,不和第三方发生任何合同关系,交费后没有任何收费凭证,而且用车不达标,所以他们拒绝将钱交给司机,所以一直僵持长达半个多小时,在上午10点时,才进入乐山风景区,此时那4个人已经被甩;在峨眉同样是如此,司机一直要另外的两个母女交尾款,否则不给买票,这两位旅客要求和旅行社联系后才能付款,但是旅行社迟迟不给答复。又是僵持了半小时之后,导游将两位甩掉,给我和另外旅客买了峨眉山门票进山。(注:另外两位旅客是司机在乐山景区临时接收的游客,上海人,收了580块钱,没有发票或者收据)。
4. 导游不达标。附件中的行程单上注明为“景区专业优秀导游服务”,但是没有进峨眉山时,我们配的导游是一个男导游,是“虹桥8号”,但在他给我们3人买完门票和索道票之后,他将我们转给了一个女导游,是“友好之旅15号”。按这位女导游的说法,她仅仅负责照顾我们而已,对我们三个没有任何的责任,所以她本要求我们3点中在万年寺门口集合,但是在我和那对母女去了趟卫生间之后,再也找不到导游的影子,我们一直在万山寺门口从2:30分等到3:00,也没等到人。谁知道她早就领着人去了清音阁了。后来我们去猴山,导游约定5:10分,谁知道我们5:15分回到清音阁,人就已经走光了。没办法只能自己往外走,到了品茶的地方被同行的人叫住,才知道导游带他们去品茶购物了。况且我的行程里面是没有购物项目的。
因为白天太复杂,和旅行社以及司机联系太多,在乐山时手机已经欠费停机,晚上10点到成都之后,我联系了旅行社的张燕,将白天的经过向她讲了一下,并提出了赔偿要求,同时要求在5月27日的形成结束前达成一致,特意声明如果没有赔偿,我不会付整个合同的尾款800元。张燕称赔偿问题需要请示经理,在第二天上午一定会给我一个答复,不要影响第二天的行程。同时讲第二天服务肯定好。
但是一天下来,总共浪费我4个小时(早上等50分钟,路上来回浪费2小时,两个景区门口各等半个多小时)
第二部分:“旅行社蛮不讲理,被告想变原告”
5月27日我们又被卖了,一个破破的中巴车上,导游姓胡(他不是国际旅行社的),同车人也都来自不同的旅行社。
在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之后(55公里,竟然走了1个多小时),我们到达都江堰,导游要求我们付尾款,我们和张燕进行了联系,张燕讲她的经理说我已经去了乐山峨眉,不同意赔偿,并且说乐山峨眉和都江堰青城山不是一回事,要把都江堰青城山的尾款叫出来,提出如果不交尾款,那我们就自己玩,没人给我们买门票。但是因为我签合同的时候两个旅行线路是签的一个合同,凭什么分开解释,而且旅行社已经首先违约,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我提供旅游服务。所以没有赔偿,我们提出拒绝支付尾款。之后又联系张燕,张燕讲对我们已经付的150元押金,扣除成都至都江堰我们4人每人16元的车费,剩余的退还,让我们旅行结束之后具体谈。
之后我们四个人自己付钱买的都江堰的门票90元一张,自己打出租车去的青城山,自己买的青城山门票90元一张,旅行结束后,又打车回到成都。
回到成都之后,和旅行社联系,张燕告诉我们,因为擅自退团,拿着合同去她那里谈因擅自退团产生的赔偿,而且重申对于乐山峨眉的违约不承担赔偿责任。
至今,旅行社也没有退赔我们任何费用。

后记
成都,作为一个国家最佳旅游城市,在我亲近她时,好受伤。
附:
• 涉及人的联系方式:
a) 史悦晗:66875151——四川中国国际旅行社在机场大巴上面散发广告的乘务员,从她那里联系的旅行
b) 张燕:13408502849——四川中国国际旅行社代理员,和我签合同的人
c) 司机1,女:028 86835981 ——去乐山峨眉的金龙车司机,车号297
d) 司机2,男:028 80687110 ——因司机1不识路,这位司机去蜀汉路接的我,车号820
e) 胡导游,男:13668106175 ——都江堰青城山线导游,车号45842
• 5月26日27日通话记录
日期 时间 主叫人和号码 被叫人和号码 谈话内容简述
26日 6:13 司机1,女:028 86835981 我,13524251861 不知道蜀汉路在哪里?是不是在武侯祠
6:25 我,13524251861 张燕:13408502849 司机不知道路,我已经等了半小时了
6:35 司机2,男:028 80687110 我,13524251861 另一个司机闹情绪,他来接我
6:48 司机2,男:028 80687110 我,13524251861 他到了
8:35 我,13524251861 张燕:13408502849 司机准备去夹江,我为什么被卖了,车上的人都不是国际旅行社的人
9:32 我,13524251861 张燕:13408502849 到了乐山,但是没人给我们买门票
9:40 张燕:028-68699170 我,13524251861 她已经和司机联系,让我们进去,但是我还没有进乐山景区
我的手机欠费停机
22:00多 我:028-87573061 张燕:13408502849 向张燕详细叙述了当天经过,提出赔偿要求
27日 9:00多 我:15338160325 张燕:13408502849 询问赔偿问题,导游开始要钱了
9:00多 我:15338160325 张燕:13408502849 导游不给买票,我们自己完了,我提出要退乐山峨眉的车费差价和都江堰青城山的剩余部分,导游讲150元的预付款扣除64块钱的部分退还,但要回成都, 
19:00 我:15338160325 张燕:13408502849 张燕讲我们擅自退团,要赔偿,并拒绝乐山峨眉的车价补偿和赔款
 
现有证据 合同、收据、峨眉山第二个导游照片、电话清单 
 
投诉请求 退款、赔偿、被诉人收到国家规定处罚 

四川中国国际旅行社回复内容,原文如下:
关于2007年5月26日上海游客王真真投诉事件回复函

回复标题:
对于如此游客我社该持什么态度回复内容:
对于2007年5月26日与我社签定合同出行峨眉山、乐山、青城山、都江堰两日游游客王真真投诉一事,我社持保留意见。
首先关于峨眉山、乐山商务一日游!我社提供行程表如下——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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