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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南京边城V时代:房价暴涨后悔约 频使歪招逼买家退房
江苏消费网 (2016-05-0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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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边城V时代项目售楼处。

  ■冯云聪 本报记者 薛庆元 文/摄

  近期,江苏南京的房价一路高涨,楼市高烧不退,随之而来出现了各种怪现象。近日,有多名购房者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他们在房价上涨之前买了房,最近开发商想尽种种办法刁难购房者,迫使他们退房,有的购房者交了50%以上的房款迟迟拿不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甚至有的购房者已经交了全款并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也无法拿到合同。

  迫使购房者退房

  4月13日,消费者顾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她购买了南京复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南京“边城V时代”楼盘C幢的一套商品房,房价为19498元/平方米。“当时,销售人员极力推荐而且态度热情,并出示了相关证件。”顾女士说,今年1月10日,她凑足现金全款82万元,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按照与开发商的约定,顾女士应该在7天内拿到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售楼处工作人员以过年忙为由迟迟未交付合同。过完年后,顾女士再次要求开发商交付合同,被告知合同已送至总公司进行报备,7天后再予交付。此后,顾女士申请数次未果,直至3月中旬也未能拿到合同。

  据顾女士介绍,和她一样办不了手续的购房者有30多位。至于为什么不交付合同,开发商始终不给出具体的理由,一会儿说“有重大设计调整”,一会儿又称“怀疑购房者的付款能力”,建议购房者趁早退房,并承诺给予5万元赔偿和相应银行利息。

  另据部分购房者反映,按照正常的购房程序,购房者交纳首付款后向银行申请贷款,开发商为了能够尽快从银行拿到房款会主动帮助购房者办理手续,但边城V时代的开发商却违背常理,拒绝帮助购房者办贷款。

  部分已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购房者反映,3月15日、16日,他们收到开发商的催缴余款通知函,要求在10日内交齐余款,这让很多人压力巨大。因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五条约定,如果购房者在10天内不到公司付清剩余的房款,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无奈之下,购房者只好凑现金去交钱,结果却被拒收。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使出损招是想迫使他们解除合同,试图不承担任何责任地将已经卖出去的房子收回来。

  房价数月间猛涨

  4月15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与边城V时代项目负责人刘主管取得联系。针对购房者们反映的问题,刘主管态度生硬,称部分购房者在交付房款时存在违约行为。对于有购房者交完全款也拿不到合同的问题,刘主管表示自己不清楚,需要向上级反映情况后再作答复。截至发稿,记者没有得到开发商的回复。

  4月16日,记者冒雨来到边城V时代房产销售中心,发现售楼处大门紧锁,透过玻璃可见,室内空无一人。随后,记者来到该项目的施工现场,看见施工队正在冒雨施工,楼盘C幢是一栋12层的商业综合楼,已经封顶,房屋外部正在进行装修。

  据记者了解,附近大拇指广场的商品房售价已经达到2.8万元/平方米,相比去年8月,房价涨了1万多元/平方米左右。部分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可能因为接受不了如此大的价格涨幅,才给购房者付款设置障碍,百般刁难购房者。

  备足证据诉讼维权

  针对购房人反映的上述问题,记者近日先后咨询了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有关律师。

  南京市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科一位冯姓负责人表示,购房人一旦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除非购房人同意,否则备案无法撤销,该房也不能再行出售。购房者应该保留好相关协议与合同,以备维权所用。作为监管部门,该局会要求开发商尽快说明情况。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却未说明具体原因,开发商的这一要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开发商如果在约定交房时间拒不交房,则构成违约。购房者应当及时备足证据,向法院起诉开发商,不要拖延,以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此外,购房者首先要确保自己不违约,比如在限定付款时间内付款。在遭遇开发商拒收时,有两个办法:如果对方有指定收款的公司账号,购房者可以把钱直接打到这个账号,注明是谁、为哪套房所交的余款;如果没有账号,购房者在现场交钱时可以录音录像,还可以发函,写明对方拒收的经过,要求对方履约收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部分购房者将开发商南京复兴置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对于此事的进展情况,《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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