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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新消法保护哪些家电消费权益?
江苏消费网 (2014-03-07) 来源:人民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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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厘清哪些重要的消费纠纷,又将铁腕保护消费者在家电消费方面的哪些权益?自3月15日起,新消法正式实施,它不仅明确了家电“三包”的时间计算、举证责任,而且对家电维修服务欺诈行为也给出相应的惩处标准。

 

过去,家电“三包”起算时间是按开具发票时计算,但是有的商品从开具发票到货物交验、安装、调试完毕可能会有将近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如果将这段时间也纳入“三包”期限,实际上是间接缩短了“三包”期限,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新消法明确规定家电“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收到商品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三包”赔付方面,对于家电商品损坏等质量问题,原先是由消费者举证,现在则是由厂家和商家举证。

 

关于维修服务欺诈行为,可以按照消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应赔偿500元。(记者马骏)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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