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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三包打折属违法或违约行为
江苏消费网 (2016-04-01)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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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维修”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三包政策是消费者享受售后服务的权利,并不由商家说了算。也许你曾经也遭遇过三包“打折”的情况,也许你嫌麻烦没有较真,但现在你需要了解。

    案例:特价电脑是样机被拒包修

  2014年6月,本报曾报道周老太逛街时,恰好碰到南昌市酷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打折销售苹果平板电脑,于是花1699元把这台平板电脑买回了家。

  可电脑刚买回家就出现了充电慢的问题,但由于还能正常使用就未送修,直到2015年2月份,她发现平板电脑只能充到30%的电量。周老太赶紧把平板电脑送到苹果售后维修店,结果被告知保修期早在2011年就到期了。

  为此,周老太找到南昌市酷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检查后告知周老太,需交纳150元维修费,否则拒绝维修。一番争论后,对方才免费帮周老太维修。然而,使用了不到一个月,平板电脑再次出现充不进电的问题。“商家说是充电器坏了,不在保修范围,必须自掏费用维修。”周老太说。

  无奈周老太只能向媒体投诉,在本报介入下,胡店长拿出满格电量的平板电脑向周老太致歉,并向记者解释称,销售时,他们已经向周老太解释了所出售的是样机,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拿到店里进行一年的免费维修。对于周老太的平板电脑充不进电的问题,她表示,经过检修发现是因为充电器损坏的问题,平板电脑本身并未损坏。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胡店长在周老太购机发票的背面写上了,免费维修至2015年6月份的承诺。

    延伸:三包“打折”现象时有发生

  打折的样机作为特价商品销售,但三包不能“打折”。但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甚至很多正价商品三包“打折”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只有在说明有质量瑕疵并标明为“处理品”、“等外品”的,才可以免除三包责任。“特价”而不附加标明其他质量信息,有理由认为是合格品。商家不能因此不履行三包义务,特价商品与正价商品在三包上并没有区别。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华指出,三包是“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不少消费者当初之所以选购商品,三包也是其中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商家三包“打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规定,属于一种违法或者违约行为,这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也将影响商家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

  三包政策是消费者享受售后服务的权利,并不由商家说了算。

    支招:未履行三包义务造成损失消费者可索赔

  那么,消费者在遭遇三包“打折”情况时,又该怎么办呢?

  对此,李春华律师认为,导致三包“打折”的原因,一方面是消费者自身不懂相关法律知识,且缺乏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是有些厂商人为地制造障碍。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该商品是否属于三包产品范围、三包责任时间等的规定,至少应向商家问个清楚。其次,在购买商品后,消费者应该要求商家出具发票及保修卡等资料。如果商品经过维修,应要求维修者如实填写保修卡,防止对方恶意拖过三包期。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让厂商换货。

  此外,遇商家不依法履行三包义务的,应注意保留证据,协商解决不成,应及时向消协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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