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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各地已开始实行直销行业分级分类监管
江苏消费网 (2017-11-02) 来源:直销行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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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销行业网讯 法律法规并非凭空而来,凡事也必有因有果。就拿本次分级分类监管调研来说,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率领课题组先后调查走访了湖南省、广东省和上海市工商局,他们分别于2016年3月、8月和2014年12月出台了《湖南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直销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本市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这些地区的工商部门在试水直销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上已经先走一步,其获得的经验和教训是宝贵的,因此,课题组在多方吸纳、听取上述地区直企监管部门和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才形成了此次调研报告。

  上海工商局

  考核直企满分200,分为ABC三级

  上海市工商局在分级管理体制中,将直销企业服务网点、非直销经营网点及直销员的日常监管管理纳入基层市场监管所属地监管,将责任压实在基层,违法行为统一由所在分局管辖处理,在保证直销企业分级监管的同时,实现了监管工作的痕迹化、无缝化。

  在分类监管的尝试方面,上海市工商局依托信用评价手段,出台《直销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将直销企业21种经营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内容,通过采取企业自评,抽查核实、初评反馈、复核评定和评价公示等五个阶段,每年一次对在沪经营的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进行评定,并将评价结果按照《直销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以起评分200分为标准打分,得分在180分以上的为A级;得分在140-180分以上的为B级;得分在140分以下的为C级,评价结果通过直销企业例会在行业内部和向直销企业总部进行反馈,作为工商各级机关部门对直销企业实施日常监管、扩区核查、会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价结果为C的企业,由上海市工商局对企业实施行政约谈,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信用评价重点抽查核实内容。

  上海市工商局这一信用评价工作自2015年实施以来,得到了直销企业普遍的支持和配合,一方面通过企业的自我评分,让企业广泛地参与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行业自律氛围中,另一方面通过企业自我评分与监管部门实际打分的对比,帮助企业发现管理方面的漏洞,知道了企业加强对直销员和经销商的内部管理,此外等级评定的结果通报直销企业总部,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励了企业分支机构的荣誉感,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直销企业在全国各地分支机构的综合管理。

  广东工商局

  监管之外再出“行业自律公约”

  广东省工商局针对直销企业在广东省的快速发展和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除了建立省、市、县三级监管体制以外,还根据广东本省直销企业总部管理的特点,出台了《广东省直销行业自律公约》,规范了直销活动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监控的直销环节,并在完善直销监管基础建设方面对省以下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相比分级监管的尝试,广东工商部门在分类监管方面的尝试相对较少。广东省工商局提出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系统,对直销企业的准入、经营和退出进行全过程监管,将直销企业的诚信记录和不良记录纳入信用监管系统,作为评价直销企业信用等级、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广州市工商局根据直销监管企业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将直销企业分成ABCD四类管理,通过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将管理与规范纳入分类管理各环节,不尽合理地调配监管执法资源,而且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率。

  湖南工商局

  明确各级监管职责、内容

  湖南省工商局按照省局、市州局、县(市)局三级执法体制,将直销监管分成三级,规定了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内容。例如,湖南省工商局明确,直销企业设立的从事直销业务的省级分支机构由省局负责登记。在省工商局层面,监管职责包括对直销企业及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建立企业监管档案等;监管内容包括对直销企业主动报备的各类大型年会、表彰会等与直销业务有关的会议进行驻场监管等。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直销企业服务网点、非直销经营网点及直销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对立案和查处的,结果报省工省局备案。

  成都工商局

  线下线上结合共治

  成都市工商局在2016年7月19日印发实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直销企业分类评价工作的意见》,并在2016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深入到各直销企业分公司、销售网点开展抽查核评工作。

  依照成都市工商局实行的这一文件,通过评价直销企业计酬、培训、产品宣传、会议报备、服务网点建设、退换货、经销商管理、直销员管理、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涉及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公示、消费维权、行政处罚、信访投诉、社会责任等项目。将在成都的直销企业分为四类,其中A类企业(含分支机构,以下同)该局将会在企业维权、公益慈善等方面提供政策引导和行政支持;B类企业将对其日常经营、会议活动等进行抽查;C类企业将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约谈;其他企业,即在成都地区尚未开展直销或其他经营活动,将对这些企业加强监管、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该局将把直销企业监管评价工作纳入成都工商大数据管理,对不守诚信的企业予以惩治,推动线下巡查线上数据结合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营口工商局

  分A、B、C、D四档监管

  营口市工商局制定了《在营直销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出台《直销企业分类评价标准》,对在营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直销活动四项内容进行评分,按照评价成绩分为A、B、C、D四档,据此实施不同的监督检查方式。

  此外,营口市工商局研究设计了“营口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频道”,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具体包括图片新闻、红盾传真、直销动态、传销骗术、政策法规、专题报道、直销企业展播、打击传销图片、直销监管系统、举报电话和投诉咨询共11个栏目,其中直销监管系统中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备案信息、会议活动报备、直销监管通报、服务网点信息和直销培训员信息等菜单,直销企业可以通过该频道报送上述报备申请材料,监管部门网上受理审批,基本实现了“企业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预期目标。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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