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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葱爆羊肉”猪肉味 工商解谜
江苏消费网 (2014-05-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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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张君 宋军)近日,江苏徐州一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用猪肉制做“葱爆羊肉”的投诉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并为饭馆找出造成失误的漏洞,达到了使双方都很满意的效果。
  4月9日,家住徐州金山小区的段先生路遇好友王先生后,便约其一同去市区泰山路沿街一家“沛县三全羊肉馆”小聚,点了4个菜共花了120元,最后上的一道菜是25元一份的“葱爆羊肉”。王先生发现这道菜的口味与前有所不同,虽然菜香味美,可是,仍能感觉出是猪肉的味道,段先生也感觉有些异常,便当即向饭馆进行询问。该店负责人陈经理称,我们饭馆开业多年,来此消费的全都是“回头客”,绝不会出现猪肉当羊肉这种“张冠李戴”的事情,不予解决。段先生平时喜爱厨艺,凭着多年经验认定这道“葱爆羊肉”有蹊跷,坚持要求饭店退还25元菜钱。双方各持一词,争执不休。后来段先生顺便把没吃完的“葱爆羊肉”拿回去,让家人品尝后一致确认就是猪肉做的菜。
  次日,段先生找到饭店要求解决。饭店大厨称:你们对“葱爆羊肉”有怀疑可以找专家论证,现在你们把“葱爆羊肉”都吃光了拿什么来证明是猪肉做的?再说,我们也没有看到化验结果证明“葱爆羊肉”就是用猪肉做的,我们是不会给退款的。下午,段先生向徐州泉山工商分局湖滨工商所投诉,请求帮助向饭店索赔。
  徐州泉山工商分局湖滨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进行调查。先是走访吃过这道“葱爆羊肉”的王先生、段先生及家人,初步判断是饭店的责任。随后找到饭店厨师详细询问当时配料加工过程。经过工商人员耐心做工作,最终,饭店承认有过失,可能是配菜员选料一时疏忽,误将同放一个冰柜里的猪肉当成羊肉加工成品。饭馆方答应全额退还消费者120元,承诺今后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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