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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的用法用量须记牢
江苏消费网 (2016-05-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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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孟刚

  “医生,这药吃几片啊?‘30mg’是多少?是饭前吃还是饭后吃?”类似这样的问题几乎每天都会有患者提出。的确,说明书上写的“mg”“ml”让人不容易明白,而看错或未遵医嘱会导致药用量错误,以致给患者治疗带来麻烦或导致严重后果。

  专家介绍说,凡能产生药物治疗作用所需的用量,即称为“剂量”或“药用量”。一般所说的剂量是指成人一次的平均用量。如果少于这个量,就可能产生不了治疗效果。如果超过这个量到一定程度,就能引起中毒现象。这种过大的用量叫做“中毒量”;严重中毒时引起死亡的量,叫做“致死量”。通常所称的“极量”,就是指允许使用的最高剂量,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超过。药物的用量,因病人具体情况不同而异。

  为了使药物服用后获得治疗效果,并且不产生副作用,就需要注意服药的时间和次数。大多数药物是1日3次。1日最好按24小时计,尽可能每8小时服药1次,这样血药浓度可以比较平稳,不至忽高忽低。在体内消除快的药物,给药次数可略予增加;在体内消除慢的药物,可每日服2次,甚至3~5日服1次。长期服药,要警惕可能引起蓄积中毒。有的药物由于毒性较大或消除缓慢,因而对它的每日剂量和疗程均有限制性规定。

  至于药物的服用时间(如饭前饭后等),须根据具体药物而定。有的药物如驱虫药,要求在半空腹或空腹时服下,若在饭后服,药物被食物隔住,就难以达到治疗目的。造影剂如碘番酸,12~14小时才在胆囊出现,因此要在前一天晚上服药,次晨可拍片。抗酸药、胃肠解痉药(如溴丙胺大林)多数在饭前服效果较好(但胃得乐、溴甲乙胺痉平一般在饭后服)。这两类药物也可在症状发作时服。止喘药、镇痛药在症状发作时服也可。

  一般来说,除苦味健胃药、收敛药、抗酸药、胃肠解痉药、肠道抗感染药、利胆药(以上多为饭前服)、驱虫药、盐类泻药(空腹或半空腹时服)、催眠药、缓泻药(睡前服)以外,其余都可以在饭后服,特别是对胃有刺激的药物(如吲哚美辛、阿司匹林、铁剂等),更须在饭后服。饭后服因食物会影响药物的吸收,一般吸收较慢,出现疗效也会较慢。

  此外,药物的用量,应根据年龄不同而有区别。说明书上的用量大都为成人剂量,60岁以上老人通常用成人剂量的3/4,小儿用药量比成人少,可根据年龄按成人剂量折算,也可按体重或按体表面积计算用药量。一般来说,每一包装的药品都会写规格,如硝苯地平控释片30mg×7片。30mg是每片的剂量,7片是这盒药中的数量。当医师注明要每次服用30mg,就说明每次应该服用一片。这时只要谨记“30mg=1片”“60mg=2片”,简单换算就可以了。

编辑:许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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