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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江苏消费网 (2018-07-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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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有望出台

  7月5日,人社部召开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专题新闻发布会。《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今后我国将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主要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来解决大部分认证问题。在强化便民服务各项举措的同时,将依法依规严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加强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是人社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各级人社部门还将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坚决破除群众办事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

  不过,全面取消集中认证并非不要认证。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贾怀斌表示,未来要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新模式,“寓认证于无形”,尽可能让群众不用跑就完成认证工作。

  就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后如何杜绝欺诈、冒领问题,游钧表示,将在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各项举措的同时,依法依规严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加强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要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手段,通过完善立法、强化信息技术的手段堵住漏洞,让以身试法的人得不偿失。同时,通过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

  贾怀斌进一步指出,必须加强和完善管理措施,做好“堵后门、断后路”的相关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积极研究制定《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也进一步明确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重点是将基金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通过信息化手段,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欺诈、冒领行为。三是加大对欺诈冒领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社会监督,集中曝光一批欺诈骗保案件,使骗保冒领违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保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对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人员处处受限,为失信行为付出代价。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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