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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支付限额有望取消
江苏消费网 (2008-03-1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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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蔡晓芳) 今年,我市将努力创建充分就业城市,把“劳有所得”落在实处。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健出席会议。

创建充分就业城市,落实“劳有所得”

据介绍,我市自2003年开始,以创建充分就业保障社区为基础,梯次创建充分就业街道和区县,确保城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求职者90%以上实现就业、创业。目前,我市共命名充分就业区6个,充分就业保障街道81个,充分就业保障社区805个。

在此基础上,沈健要求今年继续提升层次,努力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劳有所得”是创建充分就业城市的基本要求,涵盖了“劳者有岗、在岗有薪、薪有常增”3个目标。

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落实“老有所养”

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我市已连续5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平均养老金水平从2003年的745元调整到目前的1248元。劳动部门在昨天的会议上表示,我市还将不断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该机制的内容包括:养老金上调跟在职职工的工资增长、物价增长挂钩,让退休人员能适当合理地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养老金上调跟退休人员在职时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挂钩,提倡多缴费、多享受;调高养老金还要和我市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结合起来。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制度。该制度的对象是,达到法定养老年龄的无社会养老保险、无收入来源的城镇老年居民。我市相关部门将坚持制度外专项安排的原则,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对这类人群实行补贴。

对已达到养老年龄的37万农村无保障的老年居民,政府也将给予生活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落实“病有所医”

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多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将降低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分担比例,降低医保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用2到3年时间,将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降低到25%(不含个人自理部分)。同时,大病救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将取消,这意味着大重病患者的保障力度得到加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取消门诊大病起付标准,降低参保者住院费个人分担比例,基金支付比例达50%以上。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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