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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下月上调低保标准 城市330农村不低于180
江苏消费网 (2008-06-13)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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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从7月起,南京市城乡低保金将进行12年来第9次提标,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户在现在每月300元基础上上调到330元;农村低保对象的低保金不得低于180元,江宁区农村低保对象将按照每天不低于一美元(人民币7元)的标准提标到位。

  今年提标对象包括城市7.6万和农村6.7万低保对象,目前各区各街道(乡镇)均已接到7月将提标的通知。而提高30元也是历次提标最高的。

  据了解,目前苏州市的低保金为350元,无锡340元,南京紧随其后。但因为今年4月,南京启动了“临时生活补助”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即连续三个月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超过3%时,联动机制便启动,所有城乡低保和五保户可获得每月每户低保金1/12的补贴,如一人户可以得到25元,两人户可以得到50元,依此类推。今年一季度,南京市CPI的涨幅分别为6.6%、9.4%和8.8%。4月份的涨幅为8.2%,5月为7.3%,均超过了3%。这样,南京的城乡低保对象在正常低保金外每月还可以获得至少25元的生活补贴,实际收入已经超过苏州和无锡等城市,在全国也跃居前列。

  据悉,今年南京还将针对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重病患者、7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单亲家庭、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困学生家庭及遭受自然灾害的六类困难人群,在目前他们可以享受到的临时生活补贴及报销医药费等基础上,专门为他们制定“边缘困难特殊对象专项救助办法”,对收入型贫困和支出型贫困分别进行界定,从而把需要政府救助的对象进一步细化。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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