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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检定收费执行新标准
江苏消费网 (2008-06-17) 来源:东方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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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卫报报道】(本报记者  曾璐)

即日起,南京电表检定收费执行新标准。据介绍,用电户如果认为供电公司提供的电表不准时,可以向南京市供电公司提出校验申请。如果电表误差在允许范围内,供电公司可以按规定向用电户收取检定费,收费标准为:单相电能表20元/台·次;单相多功能电能表30元/台·次;三相电能表80元/台·次;三相多功能电能表150元/台·次。如果电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免收检定费,同时更换合格电表及退还多收电费。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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