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王健 通讯员 徐少林) 记者前天从“首届店招店牌设计竞赛作品评选会”上获悉,近期,市市容局将与市安全监督等部门联合出台《南京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安全标准》,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强制安检”时间:2年。
据悉,《标准》还要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不得遮挡信号、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妨碍交通;不得损坏市政公用设施,不得妨碍居民生活。经批准在人行道或道路中分带、侧分带内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柱脚与树木、杆线等齐平,与各类设施的距离不少于3米;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相互间距,在人行道内的应不少于60米;建筑物在道路红线内悬挑的广告牌(店招店牌)与人行道的净空不少于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