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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IC卡押金30个月磨损光?
江苏消费网 (2008-09-1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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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江苏省南京市市民去办理公交IC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该卡按月收取磨损费,当初的押金已冲抵磨损费,不能再退。此举受到广泛质疑——
公交IC卡押金30个月磨损光?
■孙林美 本报记者 薛庆元
    不少城市的公交公司在为消费者办理公交IC卡时,都会收取一定的押金,当消费者退卡时,押金将如数退还。然而,在江苏省南京市,一位市民去办理公交IC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公交IC卡按月收取磨损费,当初的押金已冲抵磨损费,不能再退。此举受到了不少南京市民的质疑。
质疑既然是押金为什么不退
    近日,南京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几天前到位于南京市锁金村的公交IC卡客户服务中心办理退卡手续时,被告知其办理的是金陵通记名卡,每月要收取1元的磨损费,由于其公交IC卡使用时间已经超过30个月,因此办卡时交的30元押金不能再退了。王先生对此感到不解,办卡时既然称之为押金,在退卡时就应退还,怎么又说要收磨损费了呢?“公交IC卡是存有一定金额的电子磁性凭证,又不是商品,磨损费从何谈起?”南京市民沈先生对记者说。
解释退回的卡不能再利用
9月2日,记者来到南京公用事业IC卡有限公司进行采访。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一些市民的质疑向记者解释说,公交IC卡是电子产品,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会造成卡面弯曲、磨损等损耗,因此从购买起每月要收取1元钱的磨损费,办卡超过两年半以后退卡,当初交的30元押金与在此期间发生的磨损费相抵,继续使用则不再收取磨损费。针对一些市民表示没有听说过该项收费的说法,该负责人解释说,每月1元的磨损费从2004年公交IC卡业务刚推出时就开始收取了,“可能一些市民没有注意到有关通知中的相关内容”。“退回的卡不能再利用。”该负责人表示,公交IC卡的成本不仅仅包括制作工本费,随着近几年其使用范围拓展到地铁、出租车甚至一些零售业领域,其刷卡收费、数据传输系统的研制、开发和运行、维护,都需要企业不断大量投入经费。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公交IC卡的质保期是两年,购卡后两年内如果因为卡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无法使用,可以免费更换,但是人为造成损坏或者超过质保期,重新办理仍然要再交30元押金。
物价部门
是否可收磨损费无明文规定
    公交IC卡收取磨损费是否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批准?9月2日,记者致电南京市物价局,该局服务价格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南京公用事业IC卡有限公司收取办卡押金是经过物价局核定批准的,其中金陵通记名卡规定为30元,收取所谓每月1元的磨损费是企业单方面行为,是否可以收物价部门无明文规定。
●专家观点
刷卡消费已支付服务费
   针对公交IC卡收取磨损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南京大学一位从事消费研究的教授认为,公交IC卡及其服务系统的普及确实方便了持卡人的生活,虽然IC卡公司在资费方面进行了优惠折让,但是消费者在刷卡时,已经支付了IC卡的服务费用,其中包含了“磨损”的费用。企业需要维护其发展而投入必要的成本开支,应由其自身来承担,这笔费用不该由持卡人买单,这就好比坐公交车不需要再向公交公司支付油费一样。
    该人士还认为,如今IC卡技术越来越成熟,大规模的生产使得其工本费已大幅度降低,另外,消费者在办理IC卡时所交的30元押金,随之产生的利息,也可以抵销卡的损耗。他建议,对于涉及众多消费者利益这一收费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政策予以规范。
(薛庆元)
不退押金违反法律原则
  江苏南京东恒律师事务所许乃义律师认为,从法律意义上说,押金属于质押物的范畴,收取押金的目的是促使持卡人履行妥善保管IC卡的义务,当持卡人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时,用这部分押金来赔偿,而不是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另一方面,从《合同法》角度来分析,公交IC卡公司和持卡人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应该随着持卡人的退卡自动解除,将押金变成可以抵扣的磨损费,显然违背法律原则。
    “押金归押金,磨损费归磨损费,这两个概念不能混淆。”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交IC卡公司作为社会公共服务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收取多少,应通过价格听证程序,并由消费者代表等相关人士共同研究决定。企业将押金冲抵磨损费,这种行为欠妥。此外,收取磨损费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不能单方面随意增设。 (薛庆元)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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