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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消保委约谈再续:7家平台承诺退改签不加收费用
江苏消费网 (2018-06-05)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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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

  江苏消保委针对飞机票高价退改签费等问题的调查有了最新进展。6月5日上午,江苏消保委就相关企业约谈情况进行通报。

  今年4月24日,江苏消保委发布《江苏省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5月4日,江苏消保委分别向携程旅行网、去哪儿网、飞猪旅行网、驴妈妈旅游网、同程旅游网、艺龙旅行网、途牛旅游网等七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以及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中国国航、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山东航空等八家国内规模较大的航空公司发出约谈函。接函后,各企业均在约定时间内主动与江苏消保委联系,接受约谈。

  5月14—16日,江苏消保委就互联网平台自营产品机票退改签规则及依据、售后服务、平台内入驻机票代理商监督机制、机票、酒店等相关产品捆绑销售现状及整改对策等四个方面向七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做详细了解。5月21—25日,江苏消保委就航空公司机票退改签规则及依据、售后服务、航空公司有关飞机票退改签规则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意见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向八家航空公司做详细的了解。

  针对七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自营机票、入驻代理商退改签费用过高,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捆绑搭售等行为,江苏消保委表示,七家互联网平台态度很好地接受了约谈,均承诺将建立更为严格的代理商经营规则,对违规操作的代理人坚决予以清退,另外,在平台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展示机票退改签规则,并承诺自营及代理商的机票退改签收费与航空公司相关政策保持一致、不加收任何额外费用;对于捆绑销售产品,承诺全部解绑,还消费者选择权。

  对于八家航空公司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票退改签费用过高、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没有充分告知消费者退改签收费标准等行为,江苏消保委在约谈中着重就有关涉嫌侵权事项的改进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化解“退改签费率畸高”难题,施行差异化的合理的“机票退改签阶梯费率”;第二,打破“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的“三不得”行规。

  根据消费者的强烈呼声和民航业发展的现状,各家航空公司应根据运力成本的不同。江苏消保委认为,结合消费者购票时间与离站时间的远近,变现有的“离站前一定时间前后”唯一计算节点为离站前(或2小时或4小时)、24小时、72小时、15日、1个月、3个月等多个计算节点,施行阶梯式递减的差异化 “机票退改签阶梯费率”,有效降低相关收费、减少消费者的损失,提升民用航空业的服务水平。

  此外,民航业内并未对特价机票有明确的定义,而大部分航空公司认为四折以下的高折扣机票为“特价票”已成行业惯例。对目前不分任何情况一律不予退改签的政策,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对于特价机票各航空公司应当给予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的退改签机会,以减少消费者的损失:如消费者或其直系亲属生病的、在购票后多少时间内、在航班离站前多少日前等情况。

  在破解飞机票单一时间计算节点退改签费用过高、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这一难题上,航空公司和消保委的分歧在于,航空公司认为消费者享受了特别优惠的购票价格,就必须让渡出机票退改签的权利作为对价。江苏消保委认为,无论是全价票还是折扣票,都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截止目前,8家航空公司均积极回应江苏消保委的约谈,但未给予明确答复,多数航空公司对江苏消保委的建议表示认可,并表示将把建议带回公司,认真研究,按期回复。

  接下来,江苏消保委将要求各家航空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对江苏消保委的建议给予明确答复,对施行“特价机票退改签阶梯费率”可能遇到的技术障碍,将具函中国民用航空局,优化现有的民用航空业售票系统,同时加强与民航业主管部门、民航业协会联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黄泽文)

编辑:孙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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