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江苏消费 >> 正文

江苏消费

江苏省工商局启动今年第二阶段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江苏消费网 (2018-09-20) 来源:本网
阅读:

  近日,江苏省工商局根据2018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总体安排,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召集各地工商(市场监管)消保机构、相关承检机构负责人,在南京部署全系统年内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从本月中旬起至明年1月底前完成对石油化工品、日用化工品、儿童用品、家用电子电器、日用及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配件、消防器材等15类共88个商品品种7382个批次的抽检任务。这标志着该省今年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抽样检验工作正式启动。

  

  

江苏省工商局部署会现场

 

  为确保上述抽检任务的顺利实施,江苏省工商局针对当前即将进行的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明确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严密组织实施。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到统筹安排、科学计划、合理分配、专人负责。要在前期上报品种批次的基础上,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协调沟通,做到优先安排涉及污染防治的商品,及时把握抽样的场所、品种、批次和时间,为按期完成抽检任务提供可靠保证。同时,针对第一阶段部分还没有完成任务的商品品种及相应程序,要认真做好收尾工作。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相关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江苏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验细则、抽检委托书及抽检须知等内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要求做好抽检工作。由此举一反三,尤其针对前期省工商局部署的、各地当前正在进行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抽检程序,同样毫不例外,严格要求。

  三是严控时间节点。针对市场上商品品种繁多、季节变换、抽检要求等实际情况,要求检测机构配合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区分轻重缓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抽检任务。凡涉及污染防治相关品种柴油、汽油、车用尿素、油漆涂料、胶粘剂、洗手液、洗衣粉、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商品务必于11月15日之前,对于季节性强的诸如羽绒服装、暖手宝、电热毯、防冻液、皮衣、羊绒针织品、室内加热器等商品需于今年春节前,其余日常消费商品于今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抽样和检测。

  四是严抓后续处理。通过工作指导督查,随时掌握抽检工作,对抽检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依法采取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处理措施,以便及时组织经营者进行下架、召回、退市处理,形成案件的,由相关区域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确保公平公正。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样品处置规范(试行)》进行样品处理,做到有始有终,形成回路管理。(覃道刚)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