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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

引领质量提升 改善消费环境 拥抱消费新时代的必然选择
江苏消费网 (2018-12-1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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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任震宇

  引领质量提升,改善消费环境,归根结底是为了改善供给水平,提升消费信心,为进一步扩大消费创造条件。

  消费能力更强劲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支撑经济增长的传统优势正在减弱,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8.8%,消费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压舱石和稳定器。

  与此同时,中国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也在不断提高。2017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39%,进入了联合国划分的20%至30%的富足区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实际增长7.3%,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消费能力的增长促使消费升级步伐也在不断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产品、国际旅游……新的消费热点不断涌现,电商购物节不断创造出新的消费神话,线上线下融合的 “新零售”又掀起新的消费潮流。

  刚刚过去的双11购物节再度刷新交易额,天猫总成交额2135亿元,京东成交额1598亿元,苏宁易购全渠道销售同比增长132%,从今年的情况看,高质量消费是最大特点。

  不断升级的消费结构需要供给结构作出相应调整和升级。而消费需求越是个性化,消费选择越是多样化,越是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有着更高的要求。

  有分析称,2017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质量优势不断显现,就业、收入、物价等民生指数不断改善,科技服务、科技金融、网络视听、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催生了更多新的消费热点,为中国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带来更多可能性。

  不容忽视的是,虽然市场消费总额在不断增长,但当前消费环境的改善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还不匹配,国内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特别是高品质、个性化供给远不能适应新的消费需求,制约了消费的持续扩大和升级。此外还存在种种限制消费扩大的因素:假冒伪劣商品、霸王条款、行业潜规则、消费陷阱……消费环境不理想已成为制约消费潜能释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障碍。

  消费升级更明显

  能不能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把我国巨大的消费市场潜力转变为实实在在的国际竞争优势和经济增长动能,供给侧的质量高低和消费环境的优劣,已经成为关键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以及消费环境的改善,早在2014年12月9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从消费需求看,过去我国消费具有明显的模仿型排浪式特征,现在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创新供给激活需求的重要性显著上升,必须采取正确的消费政策,释放消费潜力,使消费继续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

  他还深刻指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李克强总理在考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也指出,中国制造和服务要迈向中高端,必须以质取胜,这也是政府监管重心所在。要利用“互联网+监管”等,牢牢把住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报告中也明确提到:“(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要解决扩大消费的障碍,一是要引领质量提升,二是要改善消费环境。

  引领质量提升,就是要强化质量意识,推动消费品质量的提升,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供给创新创造消费新增长点,不断提升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就是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努力践行品质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

  改善消费环境,就是要践行消费者至上理念,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消费维权机制,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探索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机制,着力解决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更有力

  引领质量提升,改善消费环境,离不开市场监管部门与消费者组织的努力。

  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对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进行了完善,将原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商务部的反垄断执法以及“双打办”等职责整合,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指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新时代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消费环境建设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坚持质量安全底线,打击假冒伪劣,通过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百姓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提升。

  市场监管总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拓展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度和广度,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规范“多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缩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市场竞争环境建设,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强化价格、网络、广告、知识产权执法等,规范市场秩序。坚持严字当头,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较好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在未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还将通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质量安全监管,倒逼高质量发展;通过维护公平竞争,为引领质量提升、改善消费环境创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夯实引领质量提升、改善消费环境的微观基础;通过不断创新和强化质量基础设施,为建设质量强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消费生活更美好

  为了给引领质量提升和改善消费环境创造条件,近年来,与之相关的各种政策纷纷出台,打出一套“组合拳”。

  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国务院于2017年1月12日印发并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制定了市场监管的3个重点任务: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2017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四大领域,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加速激发市场活力,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壮大我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同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8部门印发了 《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等方面的多项具体任务。

  2017年12月29日,27个部门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合下发了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

  2018年9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对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进行了顶层设计。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从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方面,制定了26项具体工作。

  在政策促进、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中国的消费市场正在飞速发展,可以预料,一个质量提升、消费环境良好的消费新时代,正在向我们走来。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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