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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地铁被指抄袭侵权 更换标志
江苏消费网 (2019-01-04)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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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徐州地铁(轨道交通)所有标志全部换成文字商标,包括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等等,甚至新出产的列车上面,也不再有标志。而此前,徐州地铁标志曾向社会公开征集,并最终确定了一款创意设计图形,在对外形象中被广泛应用。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款图形不久前曾引发了一场官司。

  现代快报+/ZAKER 南京记者 刘清香 李伟豪

  徐州地铁标志

  公开征集而来

  现代快报记者梳理发现,惹争议的徐州地铁标志,是2014年经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及专业单位设计等流程,最终确定由南京艺术学院创意设计的一款图形。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这款被选用的徐州地铁标志图形,以地铁英文“METRO”的首字母“M”为设计主形,同时交集部分又似“X”,标志图形负形部分组成“无穷”符号,标志的下半部分形似山峦、湖水倒影。标志图形用热情的红色。随着徐州轨道交通建设的不断推进,这一标志图形也被广泛应用在地铁车身、地铁站台、企业信封、信纸、名片、工作证、对外宣传物等徐州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地铁方面否认侵权

  被抄袭方提起诉讼

  然而,该标志图形使用不久便惹来麻烦。2017年徐州市长信箱一条信息显示,有网友提出,该标志与“刘海粟美术馆”的标志图形相似度接近90%,有抄袭之嫌。

  当时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徐州轨道交通公司)回复称:地铁图形标志,轨道公司申请注册类别,与来信提出的与本标志图形相似度较高的“刘海粟美术馆”从事的美术展览、教育培训不存在关联,且“刘海粟美术馆”LOGO标志图形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不存在商业侵权行为。

  然而,徐州轨道交通公司的回复并未打消各方的疑虑。根据公开的法律裁决书,2018年8月,刘海粟美术馆的设计者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徐州地铁、南京尚美艺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英文字母M与三角图形Δ”上下组合的图形,并在媒体上公开澄清、道歉,并作出赔偿。

  随后南京市鼓楼法院裁定,该案移送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处理。据了解,目前,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尚未作出裁定。

  争议标志已停用

  徐州地铁启用新标志

  细心网友发现,最近争议标志从徐州地铁对外宣传中退出,徐州地铁新最新宣传中,全部使用了文字商标,包括官网微博微信等。甚至新生产列车上也不再显示该标志。

  根据天眼查获得的企业信息,徐州地铁正在进行商标更换,该标志也在其办公场景中有所出现。

  徐州轨道交通公司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因为原有标志有争议,正在走司法程序,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原有标志进行了替换,由已注册的文字标志代替原有标志。至于正在申请商标认证的疑似“新标志”,该人士表示,这只是初级版本,还在不断优化,需要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方能使用。

  律师认为构成侵权

  赔偿数额由原告举证

  徐州地铁是否涉嫌侵权?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认为构成侵权。李小亮还提到,因为是知识产权案,案件才会被移交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此案最终如何判决?李小亮认为,法院认定侵权的可能性较大。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有三点,法院应当会支持。停止使用,实际上徐州地铁方面已经在做了,另外两点请求关键是赔偿,这需要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协商具体数额,协商不成,原告方要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和被告的获利,再由法院酌情认定。

编辑:孙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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