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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银保监会揭示自媒体平台三大忽悠手法
江苏消费网 (2019-01-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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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到岁末年初,消费者都会检视自己的全年保单,并把保险列入年货采购清单。另一方面,各大险企为了冲刺”开门红”,也会推出各项优惠活动来吸引投保人。不过,在这“红火”的背后,也隐含着各种宣传误导,尤其是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博客、微博、公众账号、微信等自媒体平台。

  近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提醒称自媒体平台发布的误导信息主要有三类,广大消费者们要提高风险意识,谨防误导宣传。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银保监会首次针对类似风险向消费者“敲警钟”。2018年暑期,银保监会就发布过关于防范部分营销人员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营销信息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消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媒体平台惯用误导手法有三类:

  一、饥饿营销。即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

  二、夸大收益。即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

  三、曲解条款。即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当前自媒体平台门槛低、发布主体多、缺乏内容审核,消费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该负责人说。

  银保监会方面提醒消费者,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通过正规渠道充分了解保障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重要产品信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同时,对虚假信息请勿轻信及传播,如有疑问可咨询保险公司,或拨打银保监会的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78进行投诉。

  对于宣传误导行为的“始作俑者”,银保监会方面强调称,部分保险营销员编造不实信息的行为属于销售误导,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销售人员要增强合规意识,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合规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

  (赵冰涛)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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