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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门窗质量违反合同约定 南京“贝屋”遭投诉
江苏消费网 (2019-01-3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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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窗是守护家人安全的一道屏障,门窗的质量在房屋装修中至关重要,因门窗质量不合格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近日,南京的刘先生向江苏消费网投诉称,自己在南京祎坤门窗科技有限公司定购的“贝屋”牌铝合金窗户,不仅厚度达不到厂家承诺的标准,甚至为了增加铝材和隔热条摩擦力的“开齿”工序也被省略了,给消费者的日常使用增加了安全隐患。

 

  质疑:“贝屋”门窗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

  2018年1月10日,南京江宁区滨江开发区滨湖里小区的刘先生,因房屋装修,定购了南京祎坤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贝屋”牌铝合金门窗,总价5600元。安装工人送货后,细心的刘先生发现不对劲。  


合同定单约定包括1.8型材、材料符合国家标准等内容

 

  “合同约定厚度是1.8mm,实际并没有。”刘先生向本网介绍。更让刘先生感到担忧的是,该套铝合金窗户的制作工艺,“我比较过很多家,也了解到铝合金板材和隔热条接口的地方都是要打齿的,是为了增加牢固性,而我订的这家接口是平整的。”对于厂家在产品质量上的“偷懒”行为,刘先生很气愤。

  

 

 

现场测量其中一个铝材的截面厚度显示1.65mm

 

  1月17日,本网工作人员来到刘先生家中,定购的窗户倚靠在墙边上。刘先生告诉本网,收到窗户已经快1个月了,因为怀疑有质量问题不敢安装,厂家坚持说没有质量问题,但却拿不出证明材料。随后,本网工作人员用电子卡尺现场测量发现,这套窗户4个截面铝材的厚度分别是1.64mm,1.66 mm,1.63 mm,1.65mm,与合同订单中约定的1.8mm相差较大。本网工作人员经仔细观察铝材和隔热条接口处,发现接口部位平整,并没有“开齿”后留下的齿印。而刘先生的定购合同单上却清晰的写着“1.8型材”、“符合国家标准”等字样。

  

 

 

齿印对比

 

  本网工作人员随机走访了数家大型的铝合金门窗生产企业,发现窗户的板材和隔热条之间均有明显的齿印,也看到了用于“打齿”的机器。17日下午,本网工作人员以购买门窗的名义来到江宁区梅府工业园内的南京祎坤门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场内工人,与老板涂某通上电话,针对本网提出的板材厚度问题,涂某表示,板材厚度为1.4mm,好些的1.5mm。在该公司的厂房内,也没有看到“打齿机”。

 

  调查:板材厚度存疑 厂家声称“非标”

  1月18日,本网将调查结果向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1月21日,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宁分局的执法人员和本网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位于梅府工业园区内的南京祎坤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对于消费者投诉的板材厚度不符合合同约定问题,该企业老板涂某予以否认,随后拿出一把物理游标卡尺,捡起厂房内的一截断料进行现场测量,声称壁厚超过1.8mm。随后,本网工作人员拿出投诉人提供的门窗样品,江宁分局杨主任通过与现场断料对比后认为,消费者提供的样品比厂房内的材料略薄,而这段略薄的样品经涂某测量后,厚度也是1.8mm。

  针对江宁分局杨主任提出的“生产的窗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涂某声称“我们这个行业没有国家标准”,江宁分局史主任随后拿出标准文件,涂某便不再否认,但却改口称“我们生产的是非标产品,不用按照国家标准”。对此,史主任告诫涂某,既然合同约定符合国家标准,那就必须要做到。

  除了“非标产品”的说辞外,涂某还坦言,一台打齿机要十几万。经现场调解,涂某表示将会与消费者联系处理。

  本网调查发现,铝合金建材并非是涂某口中的“没有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 隔热型材》(GB/T 5237.6-2017)对“穿条式”定义为“通过开齿、穿条、滚压工序,将聚酰胺型材穿入铝合金型材穿条槽内,并使之被铝合金型材咬合的复合方式。”该标准 “表二”中对穿条式隔热型材特征说明中提到“开齿、滚压等工序的生产工艺不当时,会对产品性能造成严重影响(如聚酰胺型材与铝合金型材在使用中分离)”。

 

  观点:违反合同约定 厂家应担责

  针对投诉相关问题,南京安义商会秘书长胡先生表示,“打齿”是国家标准的具体要求,也是行业规则。同时,胡秘书长指出,虽然商会要求会员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保证产品质量,但出于节约成本等方面的考虑,仍有很多生产企业和小加工作坊“偷工减料”。

  不打齿有哪些危害?胡秘书长表示,打齿的主要作用是增加板材和隔热条的切合度,使两者紧密结合。如果不打齿,由于两种材料表面都是光滑的,结合处容易渗水、保温效果差,如果碰到恶劣天气,甚至会产生脱落的风险。

  1月22日,江苏昊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德军认为,虽然是推荐性标准,但厂家和消费者合同约定“符合国家标准”,那么厂家提供的产品就必须要达到国家标准。同时,铝材厚度明显低于合同约定,显然是厂家违约。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厂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江宁分局杨主任表示,考虑到双方争议较大,将会同质监部门,对投诉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1月22日,消费者刘先生将定购的窗户送至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抗拉、抗剪、硬度、壁厚、涂层厚度等指标进行专业检测。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葛绍刚 苏维)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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