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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2018年P2P问题平台达1282家
江苏消费网 (2019-02-1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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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聂国春

  2月14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2018年失信黑名单年度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对2018年度失信黑名单总体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P2P网贷作为失信重点进行分析。《报告》称,2018年P2P网贷行业风险事件频发,出现问题的P2P平台有1282家,主要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区,其中浙江涉及问题平台数量最多,达287家,占总数的22.39%。

  上千家P2P平台“爆雷”,投资人损失惨重。据统计,有近50%的问题平台处于失联状态,14.51%的问题平台已进入警方调查程序,13.73%的问题平台出现提现困难的情况,另有11.86%的问题平台已暂停运营。《报告》显示,2018年,各地警方介入调查186家问题平台。据此计算,警方介入调查的问题平台仅占到15%。其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平台138家,占总数的74.19%;其次是涉嫌非法集资,涉及37家,占总数的19.89%;此外,有10家问题平台涉嫌集资诈骗,占总数的5.38%,还有1家问题平台涉嫌合同诈骗。《报告》称,作为依托于互联网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P2P网贷平台具有交易简单、快捷、门槛低的优势,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不过,在集资诈骗活动中,当事平台往往会假借P2P网贷之名,以正常的投资项目为幌子,实际上玩着借新还旧,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以高收益、高返佣等为噱头进行宣传,吸引广大投资者的加入,聚集的资金被其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其行为严重扰乱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挫伤了市场信心,给投资者带来财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报告》还将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作为典型案件进行公示。公开资料显示,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善林金融”),注册资本12亿元,法定代表人周伯云。

  2018年9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将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等12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上海市公安机关侦查,自2013年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对外销售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2015年2月起,又先后设立“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采用同样手法骗取投资人资金。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挥霍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3亿余元。案发后,警方初步追缴现金15亿余元。

  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新增失信企业中,多家和P2P平台有关。例如,创越集团涉及爱投资2000万元出借资金,中弘股份合作平台仟金所兑付困难。

  据了解,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等。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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