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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电视莫名起火被告
江苏消费网 (2007-07-13)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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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昨立案,原告索赔2万元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 

    消费者翁某在家看完电视将其关闭1小时后,电视莫名突起大火。翁某遂将销售厂家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销售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烧毁家电的采购费用共3850元,并支付预期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2万元。昨日,此案被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受理。 

    翁某说,2005年2月27日,他在郑州易初莲花紫荆山路店购买了一台长虹牌彩电。2007年5月28日晚上9时许,他在家中观看了一个小时左右的电视,用遥控器关闭了电视后,没想到一个小时后自己被浓烟熏醒,起床一看,电视机竟燃起大火。

    翁某急忙切断了电源,并用水将大火扑灭。“在此次事故中,经清查发现共烧毁长虹牌彩电、白雪牌冰柜、奇声牌dvd机、立钻牌空调各一台。”翁某说。 

    翁某认为,他年近古稀,以观看电视节目为人生之最大乐事。在这次事故中,他险些被大火烧身,受此惊吓,他已不敢再看电视机。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导致自己失眠、头晕、惊悸,经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他得了刺激性精神恐惧症。

    “已经赔付了一台新彩电,可是他们非要几万元钱。”采访中,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销售分公司售后服务黄经理说,他前后去了翁某家中两趟,发现起火的原因是由于电视机上放的一台dvd机电源短路引起的。 

    “家中只有电视烧了,其他的电器只是被熏黑了。”黄经理说,当初赔一台电视机翁某也同意,他们之间也准备达成个协议,可是翁某的儿子又说,不行,必须要赔几万元钱,就这样翁某把他们告上法庭。 

      相关报道 

    2004年11月27日凌晨,北京居民姜先生的儿子在客厅看电视时睡着,后被呛醒,发现电视机冒烟。姜先生让儿子出门报警,自己与妻子灭火。当消防人员赶到时,姜先生已倒在门口,姜妻也倒在卫生间。姜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为一氧化碳中毒。法院经审理,判决创维公司向消费者赔偿40万余元。(据《京华时报》) 

    今年3月20日19时30分许,湖北省襄樊市万山居民区一市民家里电视机突然起火,大火迅速引燃室内的冰箱、空调和影碟机等家用电器。面对熊熊大火,女主人范某来不及扑救,只得抱起孩子跑出门呼救。等消防车赶到现场扑灭大火时,家里的衣物、电器等物品已烧得面目全非。(据《楚天金报》) 

    防止电视机失火这样做 

    ◆等机内热量散尽后再加防尘罩; 

    ◆炎热天气里收看时间不宜过长; 

    ◆不要加盖和衬垫易燃物品; 

    ◆电视机收看完后,不能只用遥控关机就行,还要关掉电视机电源开关,拔下电源插头。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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