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专题:维权2014 - 江苏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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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3·15广场活动南京主会场

江苏省暨南京市201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活动在南京市举行。 【详细】

新《消法》出台:将崭新维权利器送给你

实施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大修,并将于明年3月15日起实施。新消法针对消费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解决消费者十分关心的突出问题。 【详细】

·江苏消费网3.15活动现场宣讲新《消法》

·江苏3·15广场活动现场特写

近期典型维权新闻

·江苏省消协发布"角膜塑形镜"市场调查报告

·你的"枕边"安全吗?莫让家纺产品成隐形杀手

·江苏消协抽检家纺产品:四成不达标

·南京市消协公布十大案例 预付式消费仍是热点

·南京:网购投诉仍是主流 电器售后维修问题多

·中国黄金"金鸡湖路店"新购耳钉断裂拒退货

·珠宝"直销惠"骗局多 品质售后无保障

·承诺不兑现 定金为啥不能退

 

 

1、个人信息列入保护范围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2、消费者七天内有“后悔权”

“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根据新消法,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3、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4、网交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新消法增加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条件,即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才承担。

5、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也担责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6、明确霸王条款内容无效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和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

1、太平洋人寿算保龄不认身份证

苗先生准备为年满22周岁的女儿申领保险金,遭到太平洋人寿扬州公司的拒绝,对方表示要到2014年7月2日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才能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算保龄不认身份证的作法引消费者质疑。

2、飞利浦榨汁机被疑存设计缺陷系列报道

飞利浦榨汁机将黑色的压桶塑料磨入果汁,消费者对该产品设计是否有缺陷及其相关配件是否为食品级塑料提出了质疑。飞利浦并未提供该产品的对应检测报告,最终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机。

3、周庄景区万三黄酒无“QS”标识

消费者在周庄旅游时购买的万三黄酒没有生产许可证,且使用无法识别商品的条形码,属于非法生产的商品。记者介入后,工商机关查处了相关商家。

6、欧几里德角膜塑形镜忽悠人?

国家食药监局将角膜塑形镜列为三级医疗器械,且审批适用范围为500度以下近视,但欧几里德为了推销产品,将其矫正适用范围从“500度以下”扩大至“1100度以下”。

7、东台“时代豪庭”售卖“人防”车位系列报道

法律规定人防建筑禁止出售,江苏盐城东台市时代豪庭小区业主反映,小区的防空地下室被开发商擅自划成停车位出售。记者报道后,江苏省民防局要求东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清理不合法的人防车位招商文件。

8、“解酒胶囊”不解酒 千杯不醉是浮云

市面上的“解酒药”宣称有解酒功能,经记者调查了解“解酒药”实为保健食品。针对记者反映的问题,南京市食药监局要求药店下架“解酒胶囊”。

4、旅游指南摆乌龙无锡老伯怒告书店

无锡一名老人在新华书店购买的一本旅游指南出现明显错误,导致其自助游路线错误,涉嫌误导消费者。新华书店作为问题图书的销售者,理应对因图书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豪华版+导航=豪华导航版?

消费者要买豪华导航版汽车,而4S店推荐加装导航等功能配置的豪华版,结果该车在2年内先后出现3次大的故障,车的质量及安全状况让车主难以放心。徐州力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斯巴鲁4S店的作法涉嫌欺诈。

 

 

9、谜一样的凯安尼宣称治癌

频繁邀约中老年人到高档酒店参会,推销能治愈多种癌症的三款美国进口植物药:凯安尼其实不过是来源不明的普通果汁饮料和鱼油胶囊。而其所为的认证也名不副实。

10、越湖名邸:承诺的“底层架空”哪去了

买期房时售楼人员宣称一楼是架空结构,业主拿到现房时却发现架空不仅不存在,自己所购的一楼商品房甚至比地面还要低。苏州兴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越湖名邸小区遭消费者质疑。

 

 

1、网店消失,购物平台商担责

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新《消法》第四十四条进一步明晰了购物平台的责任: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2、农资纠纷四年半 合力维权终获赔

近年来,各种以厂家名义许诺提供种植、高价回收产品诱骗农民购买所谓的良种、幼崽、种苗、饲料,款到后逃走。通过多部门长达四年半不懈努力,从经营者处为沛县22户养殖户追回了100万元的赔偿款。

3、低速行驶车轮抱死 消协调解更换新车

徐州市民张先生驾驶的车辆购买4天后,车辆发生左后轮抱死现象,使驾驶员无法对车辆控制或操作。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销售者应为消费者更换或退货。

6、邮储银行单方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无效

赵先生向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邮储银行向其收取5元“小额账户管理费”。经过消费者协会的耐心调解,邮储银行最终同意退还该费用。

7、霸王条款当“法宝” 开发公司强词夺“理”

常熟一小区使用的《车库使用权转让协议》涉嫌霸王条款,导致业主购买车库时产生异议无法维权。最终开发商同意优惠业主5000元购买车库。

8、客厅吊顶整体脱落 消委会调解获赔八千

丹阳消费者黄女士6年前找了一家装饰公司对新居进行室内装饰,2013年3月,客厅顶部的石膏板吊顶已经整块掉落,经认定黄女士客厅内的吊顶自然掉落属于装饰公司施工质量问题,装饰公司以过了保修期限为由不愿承担责任。最终在消协调解下装饰公司赔偿消费者8000元。

4、发布虚假药品广告 广告发布者难逃责

海门市消费者梁某因看到海门某媒体刊登的“复方消银胶囊”广告后购买了产品,服用后伴有恶心、呕吐等情况。经核实,该广告属于虚假广告,消费者要求刊登广告的媒体承担赔偿责任。新《消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5、消费者电视购物受骗,顺丰快递积极助力维权

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的消费者胡先生,因为轻信了电视购物广告,以为花400多元买来一种平板电脑就可以“打电话不要钱”,结果陷进了接二连三的骗局,前前后后给骗子汇去2435元,换来的却是一堆无法使用的电子垃圾和假冒的储蓄卡。在消协的介入下,负责送货的顺丰快递公司在扣除相关手续费后,退还消费者1300元。

 

 

9、快递丢失货物,怎可只赔邮资三倍?

消费者杨先生在姜堰某快递服务公司交寄快件,将价值1453元的三星i9000手机寄往深圳市罗湖区,运费15元。收件人来电话称,快件已收到,但内件中手机丢失,因此将快件从深圳退回,快递公司只肯按照邮费的3倍即45元进行赔偿。

10、违规网售保健品,加倍赔偿消费者

上海消费者谭某从天猫网上购买了东台某公司生产的蜂胶软胶囊4瓶,合计费用为1036元。买回后,消费者在网上查询了该商品外包装上标注的QS编号,结果发现这个编号的适用范围为水产品加工,遂对该产品安全性产生了怀疑。经消费者协会调解,最终经营者给消费者货款8倍赔偿。

 

 

1、苏州某液化气公司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案

因销售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商品,s苏州一液化气公司被苏州工商局立案调查,最终处没收不合格商品并处罚款。

2、宿城理发店格式条款投诉转侵权案

会员卡上的内容是理发店预先拟定、由其单方提供、未经与消费者协商、不允许消费者予以修改或者补充并且将反复适用于不特定公众的,具有格式条款的一些主要特点,因此理发店在会员卡上声明拥有"解释权"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

3、南京某汽车配件公司假冒汽车配件案

南京市雨花台区一汽车配件公司生产的减震器、减震器芯、后杠灯等汽车配件外包装上标贴有:"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纯正零部件"、"HONDA"等字样。上述汽车配件经上海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系假冒产品。

6、如东某经营者虚假信息销售农用车案

由于农用车由各省农机监理部门进行登记,且省与省之间不联网,而公安部门又无农机部门的登记信息,导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无法查询农用车的登记信息。因有上述漏洞的存在,就催生出一个制造、销售假农用车牌的链条。

7、金坛某经营者无证经营儿童用品案

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乳制品经营单独审核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金坛市金城镇设立母婴用品专卖店,从事童装、婴幼儿乳粉等母婴用品的销售经营活动,涉嫌无照经营。

8、如皋某开发商欺骗式有奖销售案

广大消费者在看到商家的宣传海报、标语、画册或其他广告时,对广告上载明的有奖销售、使用功效、照片等内容要多方验证,必要时可要求商家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深入研究后再作出适合自己的消费选择。

4、镇江某公司销售不合格移动电话案

镇江工商局根据消费者申投诉对扬中市某公司正在销售的某型数字移动电话机进行质量抽检,广州移动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检验报告,判定该批抽检的数字移动电话机为不合格产品。

5、扬州某商家销售假洋品牌服装案

扬州工商局接到投诉反映某商城二楼销售假洋品牌服装,现场营业员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所宣传的国外品牌的有效依据资料,涉嫌虚假宣传。

 

 

9、兴化某经营者拒绝退换打折商品案

经营者促销商品,要根据规定标明促销的原因,不得隐瞒真实信息,更不能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同时,促销商品除明示不影响使用的质量瑕疵外,应当按照规定实施"三包"。消费者选购"特价商品"时不能盲从,要从实际需要购买,避免引发消费纠纷。

10、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也担洪泽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案责

本案当事人生产的涂料全程没有进行质量监控,还冒他人厂名、厂址来迷惑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尽量到规模大、信誉高的市场或商店购买,并着重选择经质检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或名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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