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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环境

共筑安全消费环境 畅通消费服务民生 江阴市消保委召开2021年消费维权工作会议
江苏消费网 (2021-03-31) 来源:江阴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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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下午,江阴市消保委隆重召开了“2021年江阴市消保委维权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消保委秘书长沈建龙主持,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潘文伟作工作报告。江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阴市消保委名誉会长赵强,江阴市人大副主任、市消保委主任张光伟,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全面回顾了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2021年市消保委工作总体思路: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落实省、市消保委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围绕中消协“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以加强消保委组织建设为抓手,把握职责定位,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社会共治,共筑安全消费环境,畅通消费服务民生。  

 

  表彰先进 激励前行

  会上对2020年度市消保委维权先进分会、先进工作者,2020年度市消保委先进监督站、先进个人以及2019-2020年度十大行业百佳“诚信单位”进行了隆重表彰。  

 

  殷切期望 奋发有为

 

  会上,赵市长对2021年消费维权各项工作提出了三点新意见,并勉励大家强化责任担当,奋发有为。

  一、聚焦主责主业,增强维权本领。

  要围绕中消协“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对投诉举报多发的点位和商家,要综合运用约谈劝喻、调查建议、媒体曝光等手段,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要充分发挥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领头雁”“连心桥”“助推器”等作用,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维权服务。要通过消费维权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开展投诉案件分析会等形式,提升维权队伍业务素质,加快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行有力的消费维权队伍。

  二、注重教育引导,提升消费品质。

  要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形势、消费形势新变化、新发展,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安全消费观念,更加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要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消费者权利、消费纠纷解决途径、消费“陷阱”等,提高消费者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更加重视消费环境建设,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诚信守法意识,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切实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三、凝聚各方合力,打造共治格局。

  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共享、专业高效、协同配合、联动响应的协作机制。要发挥好各理事单位、消保委分会、新闻媒体、专家律师、行业组织维权作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要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配合,建立与司法工作的衔接机制,推进消保委调解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的对接。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强对维权舆论的正确引导,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和成效,营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务实拓新 精准发力  

 

  市消保委张主任以务实拓新的精神,对2021年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加强宣传普及力度,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要充分运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方式途径,在全社会营造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要发挥消费引导作用,围绕基本民生产品开展比较试验,发布消费提示,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作出消费选择,促进消费,助推后疫情时期经济发展。

  二、畅通诉求受理渠道,提升消费纠纷处理效率。

  要发挥维权平台在督促企业先行和解、主动优化产品和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将各类消费纠纷和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要加大纠纷解决力度,加强重大、典型、新型投诉案件的研究,提高维权效能。要积极与司法及有关行政部门探索建立消费维权非诉救助机制,发挥消保委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凝聚力量推进共治,增强维权工作合力。

  要加强与理事单位的交流和合作,重视发挥理事单位职能优势,借助行政力量,建立综合消费维权机制,增强对侵权主体的强制力。要借社会力量打造一支以专家团为主体、律师公益团为重点,志愿者为补充维权队伍,充分发挥消保委组织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要加强与社会媒体的合作,把媒体作为发现问题的“眼睛”、倾听消费者心声的“耳朵”,用媒体的力量让消费维权的声音传得更远。

  凝聚力量 提升效能  

 

  市消保委副主任潘文伟局长就做好2021年消费维权各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一、强化消费教育,筑牢法治基础

  围绕消费年主题开展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培育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大力宣传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

  二、畅通诉求通道,提升维权效能

  推进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建设,坚持依法履行调解职能,拓宽消费者纠纷解决途径,切实做好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三、凝聚社会力量,强化社会监督

  围绕民生热点加强监督,发挥消费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维权力量,加强舆论监督力度。

  四、夯实组织基础,提升队伍素质

  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维权水平,强化消保委监督站建设,拓展横向部门学习交流提升队伍素质。  

 

  潘文伟局长最后表示:消保委组织作为百姓权益的“代言人”、消费纠纷的“裁判员”、政策法规的“执行者”,一定要勇于创新,拓宽视野,加大维权理念、服务为民、监督机制、组织建设创新力度,勇当新时代消费维权排头兵、全力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好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朱婧婧 张志宝 潘英丹 沈建龙)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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