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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维权

新北消协:敢于向隐形消费说“NO”
江苏消费网 (2022-02-17)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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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消协就接到这样一起投诉,投诉人苗先生在新北区一火锅店结账时发现账单上有一项餐具费1.5元/位,8人共12元,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商家要求顾客支付该项费用。苗先生提出了异议,并质疑商家此举为隐形消费,后经调查,苗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最终在新北消协新桥分会工作人员调解下,商家致歉退还餐具费。截至发稿前,消协人员已将此案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作行政处罚。

  看到这则案例,可能有网友会觉得为1.5元大动干戈,大可不必。殊不知,1.5元只是一位顾客的费用,积少成多,想必商家餐具费的收入也是不菲的。

  事实上,很多人外出吃饭都会遇到这种情况,餐桌上密封的碗碟、筷子、蘸料、茶水等等都是额外收费的,而这些商家事先并未告知要收费,这就属于隐形消费。《消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那么,商家事先告知消费者餐具要收费就是合法的吗?当然不合法,这有强制消费的嫌疑。每一件商品或服务,消费者都有权决定是否消费,但是外出吃饭,餐具是刚需,消费者只要有就餐的需要,就没办法选择不使用餐具,如果商家提供的餐具都收费无疑就是一种“强买强卖”行为。

  《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第二款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新北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不合理的待遇时,要敢于运用正确的方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告诫经营者们,法治社会,合法经营才是长远之道。(吴玉姣 张维明 张嘉翔)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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