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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钓鱼爱钻支付流程空子
江苏消费网 (2010-12-2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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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 磊

  中国电子商会315消费电子投诉网近日发布《2010年度电子商务投诉统计报告》显示,网络诈骗问题居高不下。2010年1至10月,涉嫌网络购物诈骗的投诉量为15316宗,占到网络购物投诉问题的四成以上。部分网络卖家或平台利用低价等诱使消费者上钩从而实施诈骗。

  网络诈骗危害很大。在中国电子商会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受理的众多电子商务纠纷中,受害者被骗金额少则几十元,多则几千元甚至数万元。北京一位李小姐曾经收到一封以某某银行名义发来的邮件,要求她到网站上进行身份确认,没想到该链接是钓鱼网站,与在线客服确认个人信息时,网银密码被泄露,李小姐卡里的钱最终被骗走7000元。

  尽管我国网络购物交易额从20亿元增长到2586亿元,只经历了7年时间,交易额增长了近130倍,不过,网络钓鱼却如影随形,网民们损失惨重。有关统计显示,目前,仅网络钓鱼欺诈就导致我国用户直接损失达76亿元,间接损失更高达200亿元。

  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助理林汉钟指出,我国电子商务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种种不容忽视的问题,网络钓鱼诈骗泛滥等不诚信现象高发,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其他正规企业的社会形象,成为制约整个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的巨大障碍。《2010年度电子商务投诉统计报告》总结指出,网络钓鱼诈骗通常有4种诈骗方式:假冒第三方支付链接、发送病毒控制用户电脑从而盗取银行卡等信息、以银行付款确认邮件等方式诱骗上当、中奖做局诱骗网友汇款等。

  骗子使用网络钓鱼这种诈骗方式时,通常会发送第三方虚假链接,用户支付后,骗子会迅速将款项购买其他物品,然后转手出售套现。骗子经常用发送产品图片为名,发送带有病毒的压缩包,用户点击后电脑会感染病毒木马,用户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因此被盗。骗子有时还使用邮件诱导用户登录钓鱼网站,用户一旦登录就容易落入欺诈陷阱。

  要确保电子商务安全,首当其冲要确保用户交易安全,避免支付过程中出现被钓鱼的现象。用户落入钓鱼网站陷阱后,一般通过网银汇款到骗子的账上,因为相关网站设置了提现期限,骗子通过其他平台购买移动充值卡,以此规避平台限制的直接提现时间差,购买物品后再转手到其他网站上销售,达到套现的目的。经过这样的转换,各个环节对网络钓鱼的控制基本失去作用。

  应该说,各个平台之间责任不清晰与电子商务投诉增多有一定关系。支付平台认为自己无责任,用户一般都是主动转账,且接受汇款账户也是正规账户,双方交易流程看似合法,支付平台不可能拒绝支付。而收款平台则认为,骗子用自己账户里资金购买商品,交易看似也是合法的,且收款平台无法区分其账号里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不可能阻止骗子用来购买其他的物品实现销赃套现。

  对于银行而言,用户的正常转账行为不可能拒绝,也难以监控用户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诈骗行为。正是各方都认为自己无法监控,也无过错,所以导致网络钓鱼难以控制。因此,要遏制网络钓鱼,要设法保障支付流程不让骗子钻空子。

  有关人士呼吁,如何解决支付平台问题,应成为保障电子商务安全,遏制网络钓鱼的头等大事。有关部门可发起成立更广泛的电子商务反钓鱼联盟,邀请国内众多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企业及银行加入,上下游合力一起反钓鱼。同时,对可信网站进行认证与备案,引导网友到正规网购平台消费及支付。对诈骗网站实行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某网站参与网络钓鱼诈骗,给予曝光警示。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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