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 |
真实姓名: | 张梅海 |
性别: | 男 |
电话: | 189522***** |
E-Mail: | 123@163.com |
地址: | 安徽宿州 |
投诉对象情况 | |
投诉对象名称: | 苏州乾生元食品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梁经理或郏勤总经理 |
地址: | 苏州吴中区木渎镇东街95号 |
电话: | 051266261446 |
投诉标题: | 中华老字号苏州乾生元被诉违反食品国标 |
投诉内容: | 2012年12月30号,在苏州火车站侯车室等车,由于时间仓促没有给亲友带些苏州特产心里有点遗憾,我就在火车站内食品超市逛逛,当看到苏州乾生元食品公司生产的系红绳纸盒装糕点时,感觉比较满意,因为产品包装标有百年老店乾隆始创及中华老字号,同时价格便宜,于是就购买了该公司生产的枇杷梗,葱油桃酥和袜底酥三个品种共计10盒,单价每盒均为12元,每盒净含量为200克,生产日期是2012年12月20日,此次共计消费120元。回家送给亲朋品尝后有人说口感不好,比如袜底酥咸的发苦,里面好像添加了防腐剂,出于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本人对购买上述食品进行咨询及上网查询,结果令人惊讶,因为我购买的三种食品的标签连标注生产企业地址,食品储存条件及执行标准号都没有标注,这个错误犯得太低级,苏州乾生元的生产行为明显的违反了食品安全法20条,42条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上述产品属于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苏州乾生元公司必须依据食品安全法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本人气愤之余,向广大消费者提个醒,购买食品时千万要留意标签上的信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避免上当受骗,同时也不要被所谓的精美包装及中华老字号所误导。恳请贵网为社会及本人主持公道。 |
回复信息 | |
回复时间: | 2013-1-21 16:45:46 |
回复内容: | 您的投诉正在处理 |
消费者提供的所购10盒食品实物,每个包装均标有“中华老字号”字样
消费者在苏州火车站超市购买的10盒乾生元食品小票,外包装并未标注生产企业地址、储存条件及执行标准号
处理回音:http://www.js315ccn.com/html/2013-01/36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