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直销江苏 » 明辨传销 >> 正文

明辨传销

西安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新型网络传销案 以虚拟货币为诱饵
江苏消费网 (2017-09-05) 来源:新华社
阅读:

  新华社西安9月4日电(记者张骏贺、薛天)记者4日从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获悉,近日西安警方破获一起新型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据调查,从今年3月至8月初的短短5个多月里,参与该传销活动的人员达3000余人,该传销组织非法获利超8000万元。

  与以往选择隐匿的传销组织不同,这家传销机构开设在西安曲江一栋高档写字楼内。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杨全民说,该公司注资1000万元,打着网络科技公司的名号,以集团化公司化模式运营,以互联网为载体,以“虚拟货币”为诱饵,层层发展下线非法牟利,是一种新型的传销形式。据了解,这也是西安警方破获的首例此类新型网络传销案件。

  据介绍,这家公司以“虚拟货币”作为传销诱饵,让投资者误以为这些“虚拟货币”可以流通并且升值。雁塔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张昊介绍,落入这一传销陷阱,共分为三步:首先,成为网络上“虚拟货币”会员,不收取任何费用。接下来,用人民币在第一个交易平台购买“虚拟货币”。当“客户”购买了“虚拟货币”后,不能直接进入第二个“矿机”交易平台,必须要有上线推荐或介绍,也就是必须要有拥有一个或多个“矿机”的“老客户”介绍,才能进入第二个交易平台内租赁“矿机”。

  “这样‘客户’间就形成了层级,处于顶端的,会得到丰厚的非法所得。每发展一个‘下线’租赁矿机,‘老客户’就得到矿机租赁费用10%的金额,每个‘客户’有推荐2名下线的资格,可以往下推荐7层。”张昊说,“总体来说就是,人民币往上走,虚拟货币向下流。”

  “这是典型的新型互联网传销组织犯罪活动”,杨全民说,“‘投资者’之间不见面,通过网络进入该公司网络交易平台,隐蔽性强。该公司主要投入在品牌推广工作,通过精美的宣传册、高档的办公环境以吸引老百姓‘上钩’。”(完)

编辑:葛绍刚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