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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辨传销

谨防传销披上社交电商“外衣”
江苏消费网 (2017-09-07)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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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电商圈风波不断。社交电商平台“云集微店”,以“交入门费”“拉人头”和“组成层级团队计酬”方式开展网络传销,被当地监管部门罚没共计958万元人民币。一些采取类似方法发展起来的社交电商平台也相继被封禁。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是否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报酬,是认定是否涉嫌传销的三个主要方面。尽管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通过各种包装撇清嫌疑,但依然难掩其本质:层层分销,不依靠商品盈利,而通过发展多级下线收取手续费获利。社交电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发展而来的新经济形态,其业务形态、经营模式尚未完全定型和成熟。与传统传销相比,利用社交电商进行传销的成本更低、发展更快。一方面,社交电商的蓬勃发展不断吸引新用户的加入,有的人渴望一夜暴富,难以抵挡所谓“低投入高回报”的诱惑;另一方面,披上社交电商的“外衣”,打着“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幌子,传销更具欺骗性、迷惑性,其模式也更容易被复制传播。

  “骗钱不见面”,加大了监管难度。传销行为隐蔽性强,如果没有消费者举报,相关部门很难发现;举证难、认定难,一些传销者利用不同的社交软件交流、不同的交易平台转账,导致证据匿名化、碎片化、不易被收集;网络瞬息万变,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跟不上传销模式的变化,让违法者有了可乘之机;不少违规违法行为通过互联网跨省、跨区域实施,监管仍多是区域化管理,难以及时有效打击。浙江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从2016年开始调查“云集微店”案件,由于以往没有同类案例,关于此类传销的认定、惩处也需要慎重考虑以及多部门协调,直到今年才作出处罚决定。

  骗术 “升级迭代”,监管也要加快脚步。对披着电商外衣的传销者迎头痛击,是保障正当经营的社交电商合法权益的需要。完善立法才能为遏制传销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特别是涉及到网络传销的地域管辖问题,需要司法部门出台具体规定予以规范。面对当前的难题,需要政府搭台,让相关主体都参与进来,共同制定规则。但在专门的行业监管制度规范尚未出台的情况下,监管部门的责任尤为重要。既要设置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严管电商的网络交易行为,又需要各部门协作办案,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对传销新模式的甄别跟踪,将参与传销违法人员记入信用档案。由于电子信息数据是查证网络传销的关键证据,这就对侦查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熟悉法律知识,还要熟悉处理电子数据的相关技术,提高取证能力,做好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存工作。

  不得不说,打击传销,仅有雷霆出击、事后惩处,难以斩草除根。现实中,一些人在其参加的社交电商平台被处罚之后,仍然执迷不悟。这也给相关部门提了个醒,只有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对公众加强教育引导,才能避免更多人落入传销陷阱。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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