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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手机变石头 快递公司赔不赔?
江苏消费网 (2014-10-24)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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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出去的是手机,收到的却是石头。由于没有保价,快递公司称只赔偿运费的五倍,这可急坏了寄件人柳女士。近日,苏州吴中法院审结了这起邮寄服务合同纠纷。

 

今年5月4日,柳女士挑选了一款价值5288元的智能手机送给弟弟。小李通过申通快递将手机寄出,支付了15元快递费。当日,申通快递来电询问是否要对手机保价,柳女士选择不保价。三天后,柳女士的弟弟收到包裹打开一看,手机盒内竟赫然躺着三块石头!他当即拒收并报警。柳女士又诧异又气愤,起诉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手机价值5288元。

 

法院调取了柳女士公司传达室的监控录像,录像中,小李将一个手机盒装入快递包装袋后交给快递员,快递员未开盒查看,直接将包装袋密封后带走。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监控录像、报警记录等,并结合快递公司承包区负责人电话联系柳女士询问保价事宜的事实,可以认定柳女士邮寄的物品为手机,手机在运输过程中被调包为石头。而快递公司无法确定手机被更换的具体时间和环节,且无法证明其已经尽到运输管理的义务,具有重大过失,运单上的保价条款无效,快递公司应当承担手机价款的赔偿责任。(通讯员辛欣 马俐经济报记者金睿)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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