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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预付消费卡别存太多钱
江苏消费网 (2014-11-1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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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杭州讯(张允革 记者郑铁峰)预付式消费虽然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价格优惠,但背后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浙江省工商局12315中心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当谨慎理性,提高防范意识。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工商机关12315中心陆续接到不少预付卡消费投诉,如塑年堂、玛花纤体、巴黎恋人等预付式消费的群体性投诉。从投诉的特点来看,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培训教育、洗车、就餐等领域,其中既有个体工商户性质的,也有高端会所性质的。浙江省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有必要的风险意识。预付式消费,优惠折扣程度往往与风险成正比,消费者在选择办理预付费业务时,首先要明确任何预付卡都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由于目前法律对预付卡发卡行为没有明确的准入门槛,导致发卡单位良莠不齐,诚信意识不一,特别是发卡人跑路后,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从各级工商机关12315中心受理投诉情况来看,事后维权成功率不高。
  ——预存金额不宜过高。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消费卡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限量办理,购买预付费卡时,不要被商家的推销让利所诱惑,一次性购买的金额也不宜过大,应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费卡,并应尽快在约定期限内消费,这样即便出现问题,风险也会相对较小。
  ——尽可能选择备案发卡企业。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售商业预付卡的企业需在商务部门备案,并建立资金存管制度,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浙江省具体具备发卡资质的企业名单可登录浙江省商务厅网站进行查询。
  ——保留必要凭证。合同是消费维权的重要证据材料,不能仅靠商家的口头承诺。签定合同时,要重点了解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退款条件等。另外,每次消费后要注意索取小票。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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