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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企“内部人”开启吹哨制度 最高奖30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5-06-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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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田珍祥

  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以来,各地都相继组织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与此相应的是,不少地方也相继出台一系列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措施,以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来。

  日前,山东启动食品企业“吹哨人”行动,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积极举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食品生产单位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使用过期伪劣食品原料等不法生产行为的,一经查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重奖举报人,最高奖励金额30万元。该举措一经出台,便引起各方广泛关注。

  启动食品安全“吹哨人”行动的背景是什么?将对我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起到什么作用?此类举报奖励制度还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鼓励“内部人”举报

  近年来,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唯利是图,置法律、道德和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断翻新。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十分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由于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比较隐蔽,行为人容易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执法或司法实践中很难做到扎实取证从而有效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网友“秦皇岛的峰子”对记者说,一般来说,普通消费者看不到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过程,也就是说,一些不法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使用劣质材料等行为很难被普通消费者发现。“鼓励企业内部员工积极举报,我认为是一个比较有效的办法”。

  北京市民肖女士对记者说,2014年上海“福喜事件”中,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在媒体曝光企业违法行为后赶往工厂,却遭遇阻拦,进不了大门,这种情况下,肯定会给取证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果鼓励企业内部人员积极举报,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既有利于及时发现线索,又可避免取证困难的问题。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在我国并非新鲜事物。2000年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第十条就设定了有奖举报制度,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2011年,国务院食安办专门发布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记者注意到,《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工作机制和奖励资金来源和奖励标准等方面内容中特别提到,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应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启动“吹哨人”制度

  鼓励“内部人”举报的做法即一些欧美国家实施的“吹哨人”制度。所谓“吹哨人”制度,即指靠内部员工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察觉问题,吹响哨声,制止问题。

  早在2014年,安徽省就率先在全国实行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内部员工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向全省下发《告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呼吁企业员工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此外,山西、湖北等地也各自出台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并给予现金奖励,其中山西省规定单起举报最高奖励金额可达20万元。而山东省日前启动的“吹哨人”行动,更是将最高奖励金额上限提高至30万元。

  四川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宗紧对本报记者表示,各地建立的有奖举报制度和鼓励企业员工举报的“吹哨人”制度对保障食品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我们国家处于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且日益得到关注的历史时期,食品安全问题需要通过全方位的制度创新方能得到有效解决,‘吹哨人’制度就是其中之一。二是,虽然国家层面的食品安全制度设计在不断完善,但诸多措施在具体操作方面仍面临手段缺乏、效率低、成本高等障碍。”沈宗紧说。

  沈宗紧认为,“吹哨人”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它可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落到实处。其次,它能对违法企业产生很大的震慑作用。如果违法行为随时可能遭到举报,绝大多数的企业决策者在权衡之后会选择合法经营。

  立法保护“吹哨人”

  记者了解到,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也对举报人以及“吹哨人”的相关权益予以明确保护。如,新法增设了“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条款。

  沈宗紧坦言,目前“吹哨人”激励制度主要还是一些地方的特殊措施,适用范围和强制力还有限,尚需将其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包括明确举报人保护措施、奖励兑现、法律责任等,以进一步发挥这一制度的积极作用。“比如,由于个人往往不能全面掌握企业的操作模式,相关法规需对举报失实和恶意举报进行区分,否则会打消‘吹哨人’举报的积极性”。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志辽表示,在建立健全“吹哨人”制度的同时,还应该鼓励受害人积极索赔,通过提高违法成本的方式来遏制食品违法行为。“现在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我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制度,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只有建立了让违法者不敢违法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切实予以实施,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泛滥的势头”。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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