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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提防卫星收视器骗局
江苏消费网 (2016-01-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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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游婕)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消费者提防“无锅卫星收视器”骗局。

  江苏省江阴市八旬老人张先生于2015年年末在自家报箱中收到的一份《中视文化传媒—特惠专刊》上看到一则有关“北斗卫星”无锅卫星收视器的广告,宣称可节省每年几百元的有线电视费,还可收看国外及港澳台等地区的多个频道。广告在明显位置标注“经过了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检验审批,产品合格,准予合法销售”的字样。张先生通过银行转账汇去318元,购买豪华型“北斗卫星”无锅卫星收视器一台,却一直没有收到产品,遂向海淀区消协投诉。

  据了解,海淀区消协已连续两年接到多起“北斗卫星”无锅卫星收视器的投诉,都是以寄送小报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消费者转账后不见货品,更无法联系销售商。经海淀区消协查询,该广告中所留的经营执照信息及刊登的主办单位和审批单位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

  海淀区消协指出,根据国务院令第129号《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由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第九条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经过审批。因此无锅卫星收视器节省有线电视费是骗局,消费者切莫购买。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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