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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签证被拒也不退款 苏州青旅服务让人看不懂
江苏消费网 (2018-01-0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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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选择出境游的消费者也日益增多,但随之而来的是,相关的消费纠纷也同步增加。近日,本网就接到消费者关于出境游的投诉,投诉人姜女士称:“我在出发前两日接到旅行社的电话,说我老公签证被拒签,因此无法成行,旅行社却不给退款,说是我全责……”。这样的处理结果,让她不能接受。

  消费者:

  签证被拒签也不退款

  据介绍,11月1日,宿迁消费者姜女士在携程旅行网上订购了两份价值7260元的8天7夜的跟团行产品,该旅游产品的代理商是苏州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苏州青旅)。11月22日下午3点,也就是临出发前2天,她接到了苏州青旅方的电话,告知姜女士的丈夫曹先生的签证被拒签,因此旅行无法成行。既然无法去成台湾,姜女士的诉求是要求退款,但是旅行社态度强硬,声称“消费者全责”,不予退款。

  姜女士告诉记者,丈夫曹先生在2016年4月22日因为出差原因在台湾滞留过一日,当时移民署发出警告,一年内不得入境。“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我们心想应该没有问题了吧,因为已经过了限制时间。在网上咨询苏州青旅的旅游顾问时,他并没有询问过我是否有不良记录或者什么,压根没有提这事。在提交完签证所需信息后,我老公还确认了一下是否会有问题,那边给出的回应是不会有什么问题。”

  关于退款问题,姜女士几次与苏州青旅进行协商,但始终达不成和解。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旅游合同第十七条约定,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赴台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姜女士认为,苏州青旅口口声声说不肯退款有损失,是因为他们“已经给姜女士和曹先生预定好了往返机票和住宿酒店”,既然发生了支付行为,那么就应该提供一下订购机票和酒店的凭证或付款记录。然而,苏州青旅始终表示提供不出来。姜女士称:“他们始终不提供出以我和丈夫名义预订的机票和酒店订购凭证,我如何相信他们订了还是没订,损失在哪呢?”

  苏州青旅:

  消费者故意隐瞒滞留记录

  12月19日,记者致电苏州青旅富达营业部。客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在与消费者沟通的过程中,消费者没有主动提及自己有过滞留的行政处罚,因此责任在消费者。姜女士的签证是通过的,但是她主动放弃了去台湾的名额,所以她是全责,苏州青旅不需要为她承担补偿费用。曹先生被拒签,由于之前沟通时在线旅游顾问没有询问清楚,双方都有责任,如果能达成和解,苏州青旅将退款1790元。

  姜女士表示结果不尽如人意,自己相较自己的7260元已交款,白白损失了5400多元。“这还没算上从宿迁到南京的车费的损失。”

  根据旅游合同的第六章第十六条旅游者违约责任规定,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85%支付旅行社损失费。

  携程:

  愿给予400元“人道主义补偿”

  由于姜女士是在携程旅行网上购买的旅游产品,记者联系上携程投诉处理负责人丁经理,他回应:“消费者和供应商产生了纠纷,我们作为平台,主动提出补偿消费者一人200元损失的这么一个‘人道主义补偿’。”

  记者就“如果是携程自营旅游产品出现了这样的纠纷”进行提问,丁经理表示:“根据《旅游法》第64条和65条,首先我们会判定损失是哪一方的原因导致的,其次会给消费者一个机票损失的证明或凭证,或者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来相应扣款,同时还接受第三方的调解和协商,尽量给消费者最大程度的权益保障。但是我们自己实施的这个标准,对于供应商是没有强制权的。”

  律师:

  出行前看清双方权利义务

  针对上述问题,近日,记者咨询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龚拥军律师。龚律师提出几点建议,首先要咨询规范的旅行社,确保其资质没有问题,并且不要贪图小便宜;其次在咨询时一定要准确提供信息;第三,了解合同的相关约定和细则,尤其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记者发稿前,姜女士与苏州青旅就退款问题仍未达成统一意见。本网也建议消费者,今后遇到上述纠纷问题可以投诉至当地消协,或者采取相关法律手段去维权。(黄泽文 苏维)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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