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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对非法集资案和传销案要露头就打
江苏消费网 (2018-01-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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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冯松龄)近日,公安部发文称将联合工商总局重点查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并称此类案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工商总局办公厅主任于法昌日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传销对社会危害性非常大,针对非法集资案和传销案要露头就打,形成震慑。

  据于法昌透露,工商部门去年查处了传销案件1686件,案件数虽然不多,但都是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目前,传销的形式多种多样,除了拉人头,收入门费的传统方式,还有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微信平台、新媒体等开展的传销方式,涉及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而互联网传销辐射面广,传播速度快,参与者众多,容易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去年4部门开展这项活动效果比较明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党委政府及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收到良好的实际效果,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舆论反应正向、积极,群众抵制传销、拒绝传销意识明显增强。”于法昌说。

  据于法昌介绍,工商部门目前为打击传销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严加防范。防范在先,更多发挥一些省市对传销日常监测的作用,比如在重庆、泉州等地,工商部门建立了传销舆情监测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传销动向,并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并告知金融部门共同防范。

  严厉打击。露头就打,传销对社会危害性非常大,针对近几年的非法集资案和传销案,工商部门严厉打击,一方面发挥警示作用,一方面形成震慑的高压态势。

  加强教育。现在互联网技术非常发达,加上一些人有快速发财致富的心理,所以对传销出现的新手段和花样,容易轻信。所以要加大打击传销教育力度,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大家防范传销的认识。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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