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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黑车去而复返 专家建议加强监控投放
江苏消费网 (2018-04-2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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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毅)4月16日,《中国消费者报》2版以《黑车“傍着”公交站揽客》为题,报道了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公交站“黑车”占用公交车道揽客乱象。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回应称,目前,各部门都在行动,希望乘客对“黑车”违法载客行为积极举报,同时不要乘坐“黑车”,以免出现意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学院教授刘建军认为,要彻底杜绝“黑车”现象,需要将打击、教育、监管“黑车”现象和完善公交服务相结合。

  近日,记者发现上地公交站附近“黑车”明显减少,公交站台处也新配备了安保人员。4月16日晚,记者再次来到上地公交站发现,“黑车”又出现在公交站旁揽客。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人士4月16日回应称,“黑车”揽客运营属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管理,违法停车属于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管理。目前对“黑车”的管理确实有一定难度,希望乘客对“黑车”违法载客行为积极举报,同时不要乘坐“黑车”,以免出现意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教授刘建军表示,“黑车”在特定时间、路段和地点出现不是偶然的,一般在公交车终点站等公交线路“断头”的地方出现较多。目前处理“黑车”大多是以个案和后果处理为主,会增加行政执法成本,不能起到威慑作用,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需要加强综合执法,采取专项治理行动。

  如果“黑车”在公交站等地方聚集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属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公交站附近设置禁停的交通标志或施划禁止停车的标线;如果“黑车”影响到公交车的进出站和乘客的上下车安全,公交公司也应派员加强公交站点的上下车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有关地区还需增加监控设备投放,完善监控拍摄区域。刘建军说:“城市里有一些区域性的综合执法,超出了交通执法的范畴,有了完善的监控设备,会提高取证能力和打击效果,产生防范效应。”

  刘建军提醒消费者,虽然乘坐“黑车”可能便宜、方便,但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乘客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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