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国内消费 >> 正文

国内消费

广州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江苏消费网 (2023-11-21) 来源:中国消费网
阅读:

  11月20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举行主题为“标准共建 质量共治”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仪式,现场发布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据悉,广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500万辆,其中,使用铅酸电池和锂电池的电动车数量约各占一半。超250万辆保有量的数据,让广州成为全国锂电池电动车第一大城市。为进一步促进电动自行车车用锂离子电池质量水平提升,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的提议推动下,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牵头会同广东质检院及相关单位编制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该团体标准在国家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广州实际,重点对电池安全指标进行补充和规范,为提升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依据。

  据介绍,目前全国针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只有一个行业性的推荐标准,但因为气候、气温、湿度等因素,该推荐标准并不完全适用于广州。新出台的团体标准突出高温天气适应性,结合广州地区的高温天气,增加电芯高温外部短路、电芯及电池组热滥用等涉及高温使用的项目;将热失控项目的触发条件改为更符合实际使用情况的热触发。考虑到随使用时间增加,电池组保护板元器件老化损坏、保护功能下降的情况,新出台的团体标准对“循环寿命”项目要求每100次充放电后,进行一次电池组保护电路的保护性能考核。同时,突出对电池组的安全性管理,增加了过充电、外部短路等电池组安全项目,提高了电池组安全性能指标;增加了温度报警和预警、过电压预警、数据上传等项目,加强了对电池组管理系统的安全保护功能。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呼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企业要主动对标高标准的要求,积极参与并执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提升电动自行车车用锂离子电池质量水平。同时也希望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销售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加强企业全员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自查,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确保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质量合格,不销售非正规渠道来源、“三无”产品,不得为出厂后改装提供任何形式的便利,不搞面上产品合法出厂销售,背后非法改装“两张皮”,并主动向消费者进行正确购买和安全使用提示。

编辑:刘灿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