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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警示

江西发布价格消费警示 支招购物购车购房旅游用餐
江苏消费网 (2016-04-06)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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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日前发布价格消费警示,提醒网友购物、购车、购房、旅游、用餐、客运、停车等注意索要正规发票,对因商家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58”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A、购物须保持理智态度,货比三家再做决定

  节假日期间,商家降价、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大量增加,消费者在消费前,应咨询清楚有关活动规则,保持理智心态,货比三家之后再做决定。

  在购买促销商品时,要留意商家有否明码标价及标价是否明确、清晰,是否虚构原价,馈赠商品是否标明品名和数量,价格承诺是否履行或完全履行等,还应注意促销的商品是否与商品标价签内容及商家的促销承诺一致,确保促销商品质价相符。

  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为此提醒网购:首先要注意价格的合理性,不要过分贪图便宜,便宜得离谱的价格不一定是好事,可能会暗藏价格陷阱;其次要注重价比三家不吃亏;再次要注重留取消费证据,网络消费具有取证难的特点,消费者须注意留取消费凭证,对关键的价格问题,消费者要注重留取网页截图、旺旺和qq聊天内容记录、电话通话录音、快递签单等证据,以备投诉维权。

  B、购车应了解清楚价格等,避免被口头忽悠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应仔细观察经营者标示的价格、规格、配置等内容,在消费前尽可能多的了解清楚价格等内容,避免被经营者(销售员)口头忽悠;要注意经销商报出的价格是否为裸车价,还有各种上牌费用、保险费用,都要一一搞清楚,以免被收取相关不合理的费用;

  购车价格优惠非常普遍、赠送车内装饰也是很多经销商惯用的促销手法。消费者在购车签订合同时,要将经销商承诺的相关内容写入合同中,防止不良经营者的失信行为发生。

  C、购房要认真阅读优惠条款,勿贪图小便宜草率签单

  一些开发商为加大销售力度,推出打折、送装修、送家具等优惠活动,购房者要保持清醒头脑,购房时认真了解和阅读优惠条款,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草率签单预订,更不要听信开发商鼓吹快速升值涨价、房源数量有限而盲目追高。

  购房者应多考虑楼房的地理位置、采光、通风、户型、物业、交通等情况,关注政府房地产相关政策措施,理性购房。

  D、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具备正规资质旅行社,自觉防范低价诱惑

  旅游时,网友应自觉防范团费宣传单的低价诱惑,选择证照齐全具备正规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要与旅行社签署旅游合同,明确旅游服务价格、服务范围、食宿标准、旅游景点、购物点、时间安排、交通工具、违约责任等事项,旅行中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相符时及时问清原因,注意是否有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

  旅游景区门票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标明优惠政策,有没有按标示的价格收费,是否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或收取其他费用,是否存在减免票应免未免情况等。如存在违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E、用餐要注意商家明码标价,先看账单后埋单

  有些饭店一些菜品名称含糊不清、故弄玄虚,如“鸿运当头来、虎虎生金威”等。因此,建议消费者要首先注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设置最低消费金额、预订前要问清楚菜肴的制作原料、份量和价格,以及是否还会收取其他费用等具体问题。

  其次要注意核对清单。有些饭店在结帐时会出现“算进不算出”的帐单,单方面多增加几个菜肴或收费项目,对此消费者一定要养成“先看帐单后埋单”的良好习惯。对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可以拒付。

  F、客运要注意客车、出租车是否按规定计费,谨防节假日涨价

  消费者要重点关注客运经营单位有否明码标价,是否强制旅客购买保险,是否标明票价优惠政策,是否存在减免票应免未免情况,是否趁节假日涨价和乱收费;

  出租车是否按规定计费,在购买铁路客票时应选择有资质的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购票(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标准为每张客票5元)。

  G、停车要尽可能停放在停车场,对“三无”停车场可拒付停车费

  驾车外出游玩或旅行,车辆要尽可能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志牌(包括临时停车标志牌)的停车场,并确认进出场时间,留意其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标准收费,有无超标收费。

  对“三无”停车场(无收费员证、无正规票据、无公示牌),可拒付停车费,遇强行收取,可拨打110报警;对超标准收费的行为,可拨打12358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H、消费时应索要正规发票,如遇价格欺诈可及时投诉举报

  该局还提醒网友:发票是消费者保护自己权益的凭证,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好接受服务的协议、单据、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同时,请消费者利用电子设备及时取证和固定证据,以利于责任认定及维权等。

  如消费者发现因商家不明码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价、质价不符、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行为、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可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时,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及有关证据,以便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如需答复,还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价格主管部门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孙卫红、苏禾、记者周再奔)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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