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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商召开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动员会议
江苏消费网 (2015-08-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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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26日,南京市工商局召开了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动员会议。南京市广告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南京市工商局及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南京市各大众传播媒介及企业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南京工商首先对2014年度南京市十强广告公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十佳公益广告企业、2015年度广告产业创新奖以及广告人才培养基地分别举行了颁奖和授牌仪式。

  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刘森在会议上就贯彻实施新《广告法》进行了动员部署,并表示这次新《广告法》修订更加关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加关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加关注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更加关注简政放权和激发市场活力。新《广告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广告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会议启动了南京市广告监测与服务平台上线,这一平台将对南京市全部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测,提供广告监测、证据提供、数据分析等各项功能,这将是推进广告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的核心载体,是工商部门转变广告监管理念、创新广告监管方式的新举措。

  会后,南京工商还专门组织部分广告业成员及媒体进行了新《广告法》知识培训。南京大学法学院宋亚辉副教授围绕新《广告法》修改亮点,就新《广告法》适用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对禁止性条款、重点类别广告的规范进行了详细阐述。参会的媒体和企业负责人表示,培训使他们受益匪浅,他们将认真学习新《广告法》,在从事广告经营活动中增强自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诚信经营,为净化广告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南京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副调研员王坚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新《广告法》,相比原《广告法》有非常多的亮点和进步。其中,第49条对于工商部门要建立广告监测制度,规范虚假违法广告的规定,也将改变和改善监管执法部门的工作理念和方式。以前受理违法违规广告主要来源于群众举报,行政机关移送等方式,而即将成立的广告监测中心,则赋予了工商部门主动出击的责任,同时还增加了问责制度。建立广告监测中心应成为广告市场发展和监管的必备工具和手段。

  目前,南京市工商的广告监测中心正在完善中,增加了包括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和以往广告检测中发现的违法广告的转办、交办、查办等模块。同时,中心还与江苏省企业信用系统进行对接,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全天候的智能检测,力求对南京市场上的广告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马秀琴 江晓峻)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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