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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明年实施阶梯气价
江苏消费网 (2014-03-2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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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21日宣布,我国计划2015年年底前在全国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将居民用气分为3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国家发展改委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气候、采暖用气需求等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各地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和气价的确定,应统筹考虑不同住房面积用气量的差异,及与集中供热、电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成本衔接,着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积的采暖需求。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进行研究论证;方案形成后,应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
  国家发展改委称,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部分高收入家庭享受暗补远远超过中低收入家庭,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的压力。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旨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气。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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